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條令
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條令
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條令
停止間,通常是左(右)轉彎或者左(右)后轉彎,必要時可以向后轉。
停止間口令:左(右)轉彎,齊(跑)步——走,或者左(右)后轉彎,齊(跑)步——走。向后——轉,齊(跑)步——走(當需要向后轉走時,應當先下“向后——轉”的口令,待方向變換后,再下“齊步——走”或者“跑步——走”的口令)。
行進間口令:左(右)轉彎——走,或者左(右)后轉彎——走。
要領:一列橫隊方向變換時,軸翼士兵踏步,并逐漸向左(右)轉動;外翼第一名士兵用大步行進并同相鄰士兵動作協調,逐步變換方向(愈接近軸翼者,其步幅愈小),其他士兵用眼睛的余光向外翼取齊,并保持規定的間隔和排面整齊,轉到90度或者180度時踏步并取齊,聽口令前進或者停止。
數列橫隊和并列縱隊方向變換時,第一列軸翼士兵停止間用踏步、行進間用小步,外翼士兵用大步行進,保持排面整齊,邊行進邊變換方向,轉到90度或者180度后,聽口令前進或者停止;后續各列按照上述要領,保持間隔、距離,取捷徑進到前一列轉彎處,轉向新方向跟進。
(二)縱隊方向變換
停止間,通常是左(右)轉彎,或者左(右)后轉彎,必要時可以向后轉。
停止間口令:左(右)轉彎,齊(跑)步——走,或者左(右)后轉彎,齊(跑)步——走。向后——轉,齊(跑)步——走(按照橫隊和并列縱隊向后轉走的方法實施)。
行進間口令:左(右)轉彎——走,或者左(右)后轉彎——走。
要領:一路縱隊方向變換,基準兵在左(右)轉彎時,按照單個軍人行進間轉法(停止間,左轉彎走時,左腳先向前1步)的要領實施,在左(右)后轉彎時,用小步邊行進邊變換方向,轉到90度或者180度后,照直前進;其他士兵逐次進到基準兵的轉彎處,轉向新方向跟進。
數路縱隊方向變換時,按照數列橫隊和并列縱隊方向變換的要領實施。
第三十八條摩托化步兵班的置(架)槍、取槍
摩托化步兵班的置(架)槍,通常以班橫隊實施。
(一)置槍
口令:置槍。
要領:自動步槍手、狙擊步槍手,左腳向前1步,將槍放在右腳外側前,槍面向右,托后踵(95式自動步槍托底)與腳尖齊。
班用機槍射手,左腳向前1步,左手打開腳架,兩手協力將槍架在右腳外側前,托后踵(95式班用機槍托底)與腳尖齊。
班用機槍副射手,左腳向前1步,將彈盒袋(95式班用機槍彈鼓)放在左腳前。
40火箭筒射手,以右手腕的旋轉力,將筒轉到右肩前,左手接握護板,右手握提把,左手打開并握腳架,左腳向前1步,兩手協力將筒架在右腳外側前,筒尾與腳尖齊,右手將提把扳向右。
40火箭筒副射手,先放自動步槍(要領同自動步槍手);后放彈藥背具(要領同班用機槍副射手)。
聽到“好”的口令,各槍(筒)手,一齊放手回原位,全班成立正姿勢。
(二)架槍
口令:架槍。
要領:聽到“架槍”的口令,班用機槍(40火箭筒)射手按照架槍(筒)的要領架槍(筒);自動步槍手、狙擊步槍手,左腳向前(或者左前、右前)1步,將槍靠在班用機槍護木、40火箭筒護板上或者背具上。班用機槍(40火箭筒)副射手的動作要領同置槍。
(三)取槍
口令:取槍。
要領:81式自動步槍手、狙擊步槍手,左腳向前1步,右手握護木取槍。
95式自動步槍手,左腳向前1步,左手掌心向下,反握上護蓋前端,右手反握槍托中間部位,然后,按照肩槍的要領將槍送上右肩。
班用機槍射手,左腳向前1步,右手握護木(95式班用機槍手,右手握腳架連接座與槍口之間),左手折回腳架,取槍。
班用機槍(40火箭筒)副射手,左腳向前1步,取回彈盒袋或者彈鼓(彈藥背具、自動步槍)。
40火箭筒射手,左腳向前1步,右手握提把取筒,左手折回腳架后移握護板,右手將提把扳向左,然后,按照肩筒的要領將筒送上右肩。
聽到“好”的口令,各槍(筒)手回原位,全班成持槍、肩槍(筒)立正姿勢。
第三十九條摩托化步兵排、連的置(架)槍、取槍
置(架)槍前,視情況調整班、排的距離和間隔,然后,按照本條令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實施。取槍后,恢復原間隔、距離。
第四十條機槍(炮兵)班、排、連的操槍(炮)
機槍班、炮兵班的基本操作,按照總參謀部頒發的軍事訓練教材的規定實施;當排、連實施操作時,應當在架槍(炮)前和拆槍(炮)后,適當調整所屬班、排的距離和間隔,然后實施。
第四十一條指揮員列隊位置的變換
連(營、團)長出列指揮后,其列隊位置,應當由副連(副營、副團)長替補。
隊列內指揮員列隊位置的變換方法:
橫隊、并列縱隊時,副連長(副營長、參謀長)右跨1步(編有副政治教導員時,副政治教導員向前1步;編有副政治委員時,參謀長向前1步),副政治指導員(副團長)向前1步(未編有副政治指導員時,政治指導員左跨1步,與副連長對齊)。
縱隊時,副連長(副團長)向前1步(未編有副政治指導員時,副連長左跨半步,政治指導員后退1步;編有副政治教導員時,副營長向前1步,副政治教導員左跨半步;編有副政治委員時,參謀長向前1步),副政治指導員(副營長、參謀長)左跨半步,教導員后退1步。
第四十二條其他分隊、部隊的隊列動作,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實施;隊形需要調整時,按照軍兵種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分隊乘坐汽車、火車、艦(船)艇和飛機
第四十三條乘坐汽車
分隊乘坐汽車,通常在汽車的后側適當位置列隊,每輛車指定一名車長負責組織乘車。
(一)登車、下車
口令:登車。
下車。
要領:聽到車長“登車”的口令后,通常情況下,駕駛員與安全員打開后車廂板,乘車人員成二路或者四路縱隊依次從車廂后側上車,前一名上車后協助后一名上車。乘車人員上車后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車長位于駕駛室,兩名觀察員分別位于車廂左前角和右后角,安全員位于左后角。攜槍時,將槍置于兩腿間,兩手扶槍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槍。背囊(背包)通常置于腳后或者集中放置。上車后,安全員或者右后角觀察員協助駕駛員關好后車廂板,并掛好安全鏈。清點人員、裝備、物資后,車長向指揮員報告:“第×號車,登車完畢”。
聽到“下車”的口令后,通常由安全員或者右后角觀察員協助駕駛員打開后車廂板,乘車人員按照上車的相反順序下車。下車后,按照指揮員的命令,到指定地點集合。
(二)開車、停車
口令:開車。
停車。
要領:車長根據指揮員的命令,及時下達“開車”、“停車”口令,各車依次前進或者停止。
第四十四條車輛行進中的調整
(一)調整哨的設置
為了保證車輛安全順利行進,根據需要,在車輛必經的交叉路口和復雜路段,可以設置調整哨。
調整哨應當設置在便于觀察和指揮的位置,通常由1人擔任,徒手或者持紅旗、綠旗,對行進中需要停止、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進行調整指揮;必要時可以增設游動調整哨,協助調整指揮。調整哨應當按照規定攜帶武器裝備、指揮和通信器材等。
(二)調整指揮的要領
1.示意車輛停止:調整人員徒手時,面對車輛,左臂向前上方直伸與水平面成45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攏,兩眼平視前方;右手不動。持旗時,面對車輛,左手持紅旗,左臂向前平伸,與身體略成90度;右手持綠旗不動。
2.示意車輛左轉彎:調整人員徒手時,面向調整方向,右臂向前平伸與身體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攏,同時向左轉頭45度;左臂與手掌(五指并攏,掌心向右)平直,向右前方擺動,與身體略成45度,拇指根部不超過衣扣線,回擺時中指不超過褲縫線,重復擺動3次。持旗時,面對車輛,左手持紅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舉;右手持綠旗,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車輛,爾后水平擺向右側,與兩肩略成一線。
3.示意車輛右轉彎:調整人員徒手時,面向調整方向,左臂向前平伸與身體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攏,同時向右轉頭約45度;右臂與手掌(五指并攏,掌心向左)平直,向左前方擺動,與身體略成45度,拇指根部不超過衣扣線,回擺時中指不超過褲縫線,重復擺動3次。持旗時,面對車輛,左手持紅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舉;右手持綠旗,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車輛,爾后小臂向左內折約90度。
4.示意車輛由左向右直行:調整人員通常位于車輛行進路線一側,面向公路。徒手時,右臂向右平伸,與身體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攏,同時向右轉頭約45度;爾后,左臂向左平伸(要領同右臂),同時向左轉頭約90度;左臂向右擺動,擺至身體正前方時,小臂內折與大臂約90度,左小臂略成水平,同時向右轉頭約90度。持旗時,左手持紅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舉;右手持綠旗,右臂向右平伸,與身體略成90度。
5.示意車輛由右向左直行:調整人員位置同本項第4目。徒手時,左臂向左平伸,與身體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攏,同時向左轉頭約45度;爾后,右臂向右平伸(要領同左臂),同時向右轉頭約90度;右臂向左擺動,擺至身體正前方時,小臂內折與大臂約90度,右小臂略成水平,同時向左轉頭約90度。持旗時,左手持紅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舉;右手持綠旗,右臂向右平伸指向車輛,爾后向左擺動,擺至身體正前方時,小臂向左內折約90度。
第四十五條乘坐火車
分隊乘坐火車,通常在站臺或者其他適當位置列隊。每節車廂指定一名車廂長,由其協助乘務人員組織分隊乘車。
口令:登車。
下車。
要領:聽到“登車”的口令后,乘車人員通常成一路或者二路縱隊,依次從指定的車廂門登車,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攜槍時,將槍置于兩腿間。背囊(背包)通常置于行李架上或者集中放置。車廂長位于車廂門附近位置。清點人員、裝備、物資后,車廂長向指揮員報告:“第×號車廂,登車完畢”。
聽到“下車”的口令后,乘車人員按照上車的相反順序下車。下車后,按照指揮員的命令,到指定地點集合。
第四十六條乘坐艦(船)艇
分隊乘坐艦(船)艇時,通常在碼頭或者其他適當位置列隊,由分隊指揮員按照艦(船)艇長的命令和要求組織實施。
口令:登艦(船)。
離艦(下船)。
要領:聽到“登艦(船)”的口令后,乘艦(船)人員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縱隊,依次從指定的舷梯或者登艦(船)地點登艦(船),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槍支、背囊(背包)通常隨身攜帶或者放置在指定位置。分隊指揮員通常位于艙門位置。清點人員、裝備、物資后,分隊指揮員向上級指揮員報告。
聽到“離艦(下船)”的口令后,乘艦(船)人員按照登艦(船)的相反順序離艦(下船)。離艦(下船)后,按照上級指揮員的命令,到指定地點集合。
第四十七條乘坐飛機
分隊乘坐客機、運輸機、直升機時,通常在停機坪或者指定地點列隊,由分隊指揮員協助機組人員組織實施登機或者下飛機。
口令:登機。
下飛機。
要領:聽到“登機”的口令后,乘機人員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縱隊,依次從指定的舷梯或者艙門登機。乘坐客機的人員,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并系好安全帶。乘坐無固定座位的運輸機、直升機時,根據艙室實際情況,確定乘坐位置。分隊指揮員通常位于艙門適當位置,安全員的位置由機組人員指定。清點人員、裝備、物資后,分隊指揮員向上級指揮員報告。
聽到“下飛機”的口令后,乘機人員按照登機的相反順序下飛機。下飛機后,按照上級指揮員的命令,到指定地點集合。
第七章敬禮
第四十八條敬禮的種類
敬禮分為舉手禮、注目禮和舉槍禮。
第四十九條敬禮、禮畢
(一)敬禮
1.舉手禮
口令:敬禮。
要領:上體正直,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并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約2厘米處(戴卷檐帽、無檐帽或者不戴軍帽時微接太陽穴,約與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略成一線,同時注視受禮者。
2.注目禮
要領: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同時注視受禮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
3.舉槍禮(用于閱兵式或者執行儀仗任務)
口令:向右看——敬禮。
要領:右手將槍提到胸前,槍身垂直并對正衣扣線,槍面向后,離身體約10厘米,槍口與眼同高,大臂輕貼右脅;同時左手接握表尺上方,小臂略平,大臂輕貼左脅;同時轉頭向右注視受禮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
(二)禮畢
口令:禮畢。
要領:行舉手禮者,將手放下;行注目禮者,將頭轉正;行舉槍禮者,將頭轉正,右手將槍放下,使托前踵輕輕著地,同時左手放下,成持槍立正姿勢。
第五十條單個軍人敬禮
要領:單個軍人在距受禮者5-7步處,行舉手禮或者注目禮。
徒手或者背槍時,停止間,應當面向受禮者立正,行舉手禮,待受禮者還禮后禮畢;行進間(跑步時換齊步),轉頭向受禮者行舉手禮(手不隨頭轉動),并繼續行進,左臂仍自然擺動,待受禮者還禮后禮畢。
攜帶武器(除背槍)等不便行舉手禮時,不論停止間或者行進間,均行注目禮,待受禮者還禮后禮畢。
第五十一條分隊、部隊敬禮
(一)停止間敬禮
要領:當首長進到距本分隊(部隊)適當距離時,指揮員下達“立正”的口令,跑步到首長前5-7步處敬禮。待首長還禮后禮畢,再向首長報告。例如:“團長同志,×連正在進行隊列訓練,應到××名,實到××名,請指示,連長×××”。報告完畢,待首長指示后,答“是”,再敬禮。待首長還禮后禮畢,爾后跑步回到原來位置,下達“稍息”口令或者繼續進行操練。
(二)行進間敬禮
要領:由帶隊指揮員按照單個軍人行進間敬禮的規定實施,隊列人員按照原步法行進。
第八章國旗的掌持、升降和軍旗的掌持、授予與迎送
第五十二條國旗的掌持
國旗由一名掌旗員掌持,兩名護旗兵護旗,護旗兵位于掌旗員兩側。掌旗員和護旗兵應當具備良好的軍政素質和魁梧勻稱的體形。
掌持國旗的姿勢為扛旗。
扛旗要領:右手將旗扛于右肩,旗桿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桿,左手放下。聽到“齊步——走”的口令,開始行進。
第五十三條國旗的升降
要領:升旗時,掌旗員將旗交給護旗兵,由兩名護旗兵協力將國旗套(掛)在旗桿繩上并系緊,掌旗員將國旗拋展開的同時,由護旗兵協力將旗升至旗桿頂。
降旗時,由護旗兵解開旗桿繩并將旗降下,掌旗員接扛于肩。
下半旗時,先將國旗升至旗桿頂,然后徐徐降至旗頂與旗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旗時,先將國旗升至旗桿頂,然后再降下。
升、降國旗時,掌旗員應當面向國旗行舉手禮。
第五十四條軍旗的掌持
軍旗由部隊首長指派一名掌旗員掌持,兩名護旗兵護旗。護旗兵攜自動步槍(沖鋒槍)成掛槍姿勢,位于掌旗員兩側。
掌旗員通常由連、排級軍官或者士官充任,護旗兵由士兵充任。掌旗員和護旗兵應當具備良好的軍政素質和魁梧勻稱的體形。
(一)掌旗姿勢
掌持軍旗的姿勢分為持旗、扛旗和端旗。
持旗要領:立正時,右臂自然下垂,右手持旗桿,使旗桿垂直立于右腳外側。稍息時,持旗姿勢不變。
扛旗要領:聽到“齊步——走”的預令后,左手握旗桿套下方約10厘米處,兩手協力將旗上提,扛于右肩,旗桿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桿,左手放下。聽到動令,開始行進。
端旗要領:右手握旗桿套下約10厘米處,右臂向前伸直,右手約與肩同高,左手握旗桿下部,左小臂斜貼于腹部。
(二)扛旗、端旗互換
1.扛旗換端旗
口令:正步——走。
要領:聽到“正步——走”的口令后,在左腳落地時,左手在右手腕處握旗桿;在右腳落地時,右手移握距旗桿套約10厘米處;再出左腳的同時,右臂向前伸直,左手向后壓,兩手協力轉換成端旗姿勢,繼續行進。
2.端旗換扛旗
口令:齊步——走。
要領:聽到“齊步——走”的口令后,在左腳落地的同時,收右臂,左手前推,將旗扛于右肩;在右腳落地時,右手移握旗桿下部,右臂伸直;再出左腳的同時,左手放下,換齊步行進。
(三)掌旗員、護旗兵行進中變換方向時,以掌旗員為軸。迎送軍旗時,其行進、轉彎、步法變換和停止的口令由掌旗員下達。
第五十五條軍旗的授予
團以上部隊和院校被授予軍旗時,應當組織部隊列隊舉行授旗儀式,由上級首長授旗。
要領:授旗前,應當將旗套在旗桿上,由一名掌旗員持旗,護旗兵位于掌旗員兩側,成橫隊立于授旗臺左側適當位置,面向部隊。當聽到授旗儀式主持人宣布“授旗”時,掌旗員、護旗兵右轉彎面向授旗首長持旗正步向前,將旗交給授旗首長;然后掌旗員、護旗兵按照相反方向正步撤至預定位置。被授旗單位首長帶領掌旗員、護旗兵正步走到授旗首長面前(掌旗員位于首長后面,護旗兵在掌旗員兩側成橫隊),被授旗單位首長向授旗首長行舉手禮。
當授旗首長將旗授予被授旗單位首長時,被授旗單位首長雙手接旗,然后面向部隊;此時,授旗儀式主持人下達“向軍旗敬禮”的口令,在場全體軍人向軍旗敬禮。當下達“禮畢”口令后,被授旗單位首長將軍旗交給掌旗員,掌旗員持旗與護旗兵正步行至授旗臺右側適當位置,然后面向部隊,成持旗立正姿勢。
第五十六條迎軍旗
將展開的軍旗持入隊列時,部隊應當整隊舉行迎軍旗儀式。摩托化步兵團迎軍旗時,通常成營橫隊的團橫隊。特殊情況下,可以由機關和指定的分隊參加,按照部隊首長臨時規定隊形列隊。
摩托化步兵團迎軍旗時,主持迎軍旗的指揮員下達“立正”、“迎軍旗”的口令,聽到口令后,掌旗員(扛旗)、護旗兵齊步行進,當由正前或者左前方向本團右翼進至距隊列40-50步時,主持迎軍旗的指揮員下達“向軍旗——敬禮——”的口令,聽到口令后,位于指揮位置和閱兵臺的軍官行舉手禮,其余人員行注目禮;掌旗員(由扛旗換端旗)、護旗兵換正步,取捷徑向本團右翼排頭行進,當超過團機關隊形時,主持迎軍旗的指揮員下達“禮畢”口令,部隊禮畢;掌旗員(由端旗換扛旗)、護旗兵換齊步。軍旗進至團指揮員右側3步處時,左后轉彎立定,成立正姿勢。
第五十七條送軍旗
將軍旗持出隊列時,部隊應當整隊舉行送軍旗儀式。摩托化步兵團送軍旗時,參加人員和隊形與迎軍旗同。
摩托化步兵團送軍旗時,主持送軍旗的指揮員下達“立正”、“送軍旗”的口令。聽到口令后,掌旗員(成扛旗姿勢)、護旗兵按照迎軍旗路線相反方向齊步行進。軍旗出列后行至團機關隊形右側前時,主持送軍旗的指揮員下達“向軍旗——敬禮——”的口令。聽到口令后,掌旗員(由扛旗換端旗)、護旗兵換正步,全團按照迎軍旗的規定敬禮。當軍旗離開距隊列正面40-50步時,主持送軍旗的指揮員下達“禮畢”的口令,部隊禮畢;掌旗員(由端旗換扛旗)、護旗兵換齊步,返回原出發位置。
第五十八條其他部隊和院校迎送軍旗,參照摩托化步兵團迎送軍旗的規定組織實施。
第九章閱兵
第五十九條閱兵權限
閱兵,由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委員及團以上部隊軍政主官或者被上述人員授權的其他領導和首長實施。通常由1人檢閱。
第六十條閱兵形式
閱兵,分為閱兵式和分列式。通常進行兩項,根據需要,也可以只進行一項。
第六十一條閱兵程序
閱兵,分為上級首長檢閱和本級首長檢閱。當上級首長檢閱時,由本級軍事首長任閱兵指揮;當本級軍政主要首長檢閱時(由1人檢閱,另1名位于閱兵臺或者隊列中央前方適當位置面向部隊),由副部隊長或者參謀長任閱兵指揮。
摩托化步兵團閱兵程序是:
(一)迎軍旗
迎軍旗,在閱兵式開始前進行。具體方法按照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實施。
(二)閱兵式
團閱兵式的隊形,通常為營橫隊的團橫隊,或者由團首長臨時規定。列隊時,各槍手、炮手分別持槍(95式自動步槍手、沖鋒槍手掛槍)、持炮,40火箭筒手肩筒。必要時,可以架槍、架炮。
閱兵式程序:
1.閱兵首長接受閱兵指揮報告
當閱兵首長行至本團隊列右翼適當距離時或者在閱兵臺就位后(當上級首長檢閱時,通常由團政治委員陪同入場并陪閱),閱兵指揮在隊列中央前下達“立正”的口令,隨后跑到距閱兵首長5-7步處敬禮,待閱兵首長還禮后禮畢并報告。例如:“師長同志,摩托化步兵第×團列隊完畢,請您檢閱”。報告后,左跨1步,向右轉,讓首長先走,爾后在其右后側(當上級首長檢閱時,團政治委員在團長右側)跟隨陪閱。
2.閱兵首長向軍旗敬禮
閱兵首長行至距軍旗適當位置時,應當立正向軍旗行舉手禮(陪閱人員面向軍旗,行注目禮)。
3.閱兵首長檢閱部隊
當閱兵首長行至團機關、各營部、各連及后勤分隊、裝備分隊隊列右前方時,團機關由副團長或者參謀長、各營部由營長、各連由連長、后勤分隊和裝備分隊由團指定的指揮員下達“敬禮”的口令。聽到口令后,位于指揮位置的軍官行舉手禮,其余人員行注目禮,目迎目送首長(左、右轉頭不超過45度);閱兵首長應當還禮,陪閱人員行注目禮。當首長問候:“同志們好!”或者“同志們辛苦了!”,隊列人員應當齊聲洪亮地回答:“首——長——好!”或者“為——人民——服務!”,當首長通過后,指揮員下達“禮畢”的口令,隊列人員禮畢。
4.閱兵首長上閱兵臺
閱兵首長檢閱完畢后上閱兵臺,閱兵指揮跑步到隊列中央前,下達“稍息”口令,隊列人員稍息。當上級首長檢閱時,團政治委員陪同首長上閱兵臺,然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隊位置。
(三)分列式
團分列式隊形由團閱兵式隊形調整變換,或者由團首長臨時規定。
團分列式,應當設4個標兵。一、二標兵之間和三、四標兵之間的間隔各為15米,二、三標兵之間的間隔為40米。標兵應當攜帶自動步槍,并在槍上插標兵旗(見附錄三)。
班用機槍手、狙擊步槍手托槍,81式自動步槍手提槍,95式自動步槍手、沖鋒槍手掛槍,40火箭筒手托筒,重機槍手、高射機槍手扛槍,迫擊炮手、無坐力炮手扛炮(通常成結合狀態)。
分列式程序:
1.標兵就位
分列式開始前,閱兵指揮在隊列中央前,下達“立正”、“標兵,就位”的口令。標兵聽到口令,成一路縱隊持(托)槍跑步到規定的位置,面向部隊成立正姿勢。
2.調整部(分)隊為分列式隊形
標兵就位后,閱兵指揮下達“分列式,開始”的口令,爾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隊位置。聽到口令后,各分隊按照規定的方法攜帶武器(掌旗員扛旗),團、營指揮員分別進到團機關和營部的隊列中央前,各分隊指揮員進到本分隊隊列中央前,下達“右轉彎,齊步——走”的口令,指揮分隊變換成分列式隊形。
3.開始行進
變換成規定的分列式隊形后,團機關由副團長或者參謀長下達“齊步——走”的口令。聽到口令后,團指揮員、團機關人員齊步前進,其余分隊依次待前一分隊離開約15米時,分別由營長、連長及后勤分隊、裝備分隊指揮員下達“齊步——走”的口令,指揮本分隊人員前進。
4.接受首長檢閱
各分隊行至第一標兵處,將隊列調整好。進到第二標兵處,掌旗員下達“正步——走”的口令,并和護旗兵同時由齊步換正步,扛旗換端旗(掌旗員和護旗兵不轉頭)。此時,閱兵首長和陪閱人員應當向軍旗行舉手禮。副團長或者參謀長和各分隊指揮員分別下達“向右——看”的口令,隊列人員聽到口令后(可以呼喊“一、二”),按照規定換正步(81式自動步槍手換端槍)行進,并在左腳著地的同時向右轉頭(位于指揮位置的軍官行舉手禮,并向右轉頭,各列右翼第一名不轉頭)不超過45度注視閱兵首長,此時,閱兵臺首長應當行舉手禮。
進到第三標兵處,掌旗員下達“齊步——走”的口令,并與護旗兵由正步換齊步,同時換扛旗;其他分隊由上述指揮員分別下達“向前——看”的口令,隊列人員聽到口令后,在左腳著地時禮畢(將頭轉正),同時換齊步(81式自動步槍手換提槍)行進。
當上級首長檢閱時,團長和團政治委員通過第三標兵后,到閱兵首長右側陪閱。各分隊通過第四標兵,換跑步到指定的位置。待最后一個分隊通過第四標兵,閱兵指揮下達“標兵,撤回”的口令,標兵按照相反順序跑步撤至預定位置。
(四)閱兵首長講話
分列式結束后,閱兵指揮調整好隊形,請閱兵首長講話。講話完畢,閱兵指揮下達“立正”口令,向閱兵首長報告閱兵結束。當上級首長檢閱時,由團政治委員陪同閱兵首長離場。
(五)送軍旗
送軍旗,在閱兵首長講話后或者分列式結束后進行,具體方法按照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實施。
第六十二條師以上部隊閱兵
(一)師以上部隊組織閱兵,應當建立相應的指揮機構,設閱兵指揮和副指揮,負責閱兵的組織指揮。成建制閱兵時,由受閱部隊最高首長擔任指揮,不同軍兵種和不同建制部隊聯合閱兵時,由合成軍隊的最高首長或者由上級指定的首長擔任指揮。閱兵指揮陪閱時,由閱兵副指揮接替其指揮。
(二)閱兵式
受閱部隊可以根據閱兵的目的、場地條件和部隊的數量、裝備等情況確定閱兵隊形。一般分為徒步方隊(通常按照陸軍、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序列排列)和裝備方隊(通常按照陸軍、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裝備類型統一排列)。裝備方隊的車輛通常成3-4路、4-6列;車與車的間隔為2-3米,距離:坦克為5米,步兵戰車(裝甲輸送車、傘兵突擊車)和汽車均為2-3米;人員一般在本方隊車輛前成數列橫隊列隊(力求與車輛排面寬度一致),后列人員與車輛相距3-5米。
首長乘車閱兵時,閱兵指揮乘車到達首長車的右前方(兩車頭相距約5米)停車向首長報告。之后,在首長車的右后側(指揮車前輪與首長車后輪在一線上,兩車間隔2米)陪閱。首長車距受閱隊列10-20米,以每小時15-20公里的速度從隊列前通過,返回閱兵臺時,以每小時約40公里的速度行駛。
(三)分列式
分列式開始前,應當設好標兵。標兵的間隔可以適當調整;需要時,可以增設若干個輔助標兵(槍上不插標兵旗)。
分列式行進時,按照徒步方隊、裝備方隊的順序行進。裝備方隊之間的距離為20米。裝備方隊長徑大于二、三標兵之間的間隔時,可以分別下達“向右——看”和“向前——看”的口令。車與車的距離:坦克為13米,步兵戰車(裝甲輸送車、傘兵突擊車)和汽車均為10米;車與車的間隔:坦克為2-3米,步兵戰車(裝甲輸送車、傘兵突擊車)和汽車均為4米;時速:從第一標兵線起為10公里,通過第四標兵后為10-15公里。各裝備方隊的指揮員應當站立于指揮車上,坦克、步兵戰車(裝甲輸送車、傘兵突擊車)的乘員(除一炮手、駕駛人員外)和載員應當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汽車打開駕駛室右門玻璃窗,坦克、步兵戰車(裝甲輸送車、傘兵突擊車)開窗駕駛。
標兵就位和撤收的時機、方法由閱兵指揮確定。
(四)師以上部隊組織閱兵時,持受閱部隊最高單位的軍旗;不同軍種團以上部隊聯合閱兵時,分別持各軍種團以上建制部隊最高單位的軍旗。均不統一組織迎送軍旗。乘車受閱時,將軍旗插在指揮車上(坦克、步兵戰車、裝甲輸送車或者傘兵突擊車插在指揮塔門右側,汽車插在前車廂板的中央)。
(五)閱兵首長通常在閱兵式結束后講話。
(六)武器攜帶方式由閱兵指揮規定。其他動作,參照摩托化步兵團閱兵的規定實施。
第六十三條其他部隊和各級各類院校的閱兵,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編組受閱分隊(相當于連隊規模),參照本條令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實施。
第六十四條海上閱兵和碼頭閱兵
(一)海上閱兵,分為閱兵式和分列式。
1.海上閱兵式,受閱艦艇按照規定的序列和隊形在海上列隊,閱兵首長乘坐閱兵艦艇檢閱受閱艦艇。
2.海上分列式,受閱艦艇按照規定的序列編隊,依次通過閱兵艦艇,接受閱兵首長的檢閱。
(二)碼頭閱兵,受閱艦艇按照規定的序列和隊形,停泊在碼頭的指定位置;閱兵首長徒步或者乘車或者乘艦艇檢閱受閱艦艇。
(三)受閱艦艇的隊形,一般根據閱兵的目的、海域(碼頭)條件和艦艇種類、數量等情況確定;受閱艦艇的編隊,通常按照先潛艇后水面艦艇、先作戰艦艇后勤務艦艇的順序確定。
(四)海上閱兵和碼頭閱兵的組織與實施,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五條空中閱兵
(一)空中閱兵,受閱航空兵按照規定的序列和隊形,在空中依次通過閱兵臺,接受閱兵首長的檢閱;
(二)受閱航空兵的隊形,一般根據閱兵的目的、空域條件和飛機(直升機)種類、數量等情況確定;受閱航空兵的編隊,通常按照先固定翼飛機后直升機、先作戰飛機后支援保障飛機的順序確定;
(三)空中閱兵的組織與實施,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晉升(授予)軍銜、授槍和紀念儀式
第六十六條晉升(授予)軍銜儀式
晉升(授予)軍銜儀式,通常在接到晉升(授予)軍銜命令15日以內舉行,也可以每半年集中舉行一次。
晉升(授予)軍銜儀式,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晉升(授予)軍銜儀式開始;
(二)奏唱國歌;
(三)宣讀晉升(授予)軍銜命令;
(四)頒發晉升(授予)軍銜命令狀;
(五)更換(佩帶)軍銜標志服飾;
(六)奏唱軍歌;
(七)晉升(授予)軍銜儀式結束。
頒發晉升(授予)軍銜命令狀時,被晉升(授予)軍銜人員在主席臺前適當位置列隊,面向主席臺下方參加儀式人員成立正姿勢;首長向被晉升(授予)軍銜人員頒發晉升(授予)軍銜命令狀,被晉升(授予)軍銜人員向頒發命令狀的首長行舉手禮后接過命令狀。
第六十七條授槍儀式
授槍時,應當組織授槍儀式。授槍儀式通常以連為單位組織,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授槍儀式開始;
(二)奏唱軍歌;
(三)授槍、接槍;
(四)宣誓;
(五)首長講話;
(六)授槍儀式結束。
接槍誓詞:我宣誓,像愛護自己生命一樣愛護武器裝備,嚴格遵守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正確操作使用武器裝備,保守武器裝備秘密,確保武器裝備安全。宣誓人:×××。
授槍、接槍時,授槍首長呼點被授槍人員姓名,被授槍人員答“到”并出列至授槍首長前適當位置,向授槍首長行舉手禮;授槍首長將槍授予被授槍人員,并高聲呼點被授槍人員姓名、槍支型號和編號;被授槍人員雙手接槍,攜槍成立正姿勢,聽到“入列”的口令后入列。
艦艇、飛機、導彈等大型裝備授裝儀式由軍兵種規定,其他裝備授裝儀式參照授槍儀式的程序組織實施。
第六十八條紀念儀式
組織紀念儀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紀念儀式開始;
(二)禮兵在規定的位置就位;
(三)奏唱國歌;
(四)敬獻花籃,奏《獻花曲》,抬花籃禮兵抬起花籃禮步行至規定的位置,擺放花籃并在適當位置成立正姿勢;
(五)按照紀念儀式的主題,組織致敬、宣誓、演講等;
(六)紀念儀式結束。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條令適用于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第七十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儀仗隊的隊列動作根據需要可以作適當調整,具體調整內容由總參謀部確定。
第七十一條本條令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1997年10月7日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條令》同時廢止。
附錄
附錄一隊列口令的分類、下達的
基本要領和呼號的節奏
(一)口令分類
口令,是隊列訓練和日常列隊時指揮員下達的口頭命令。根據下達方法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四種:
1.短促口令。其特點是:只有動令,不論幾個字,中間不拖音、不停頓,通常按照音節(字數)平均分配時間,有時最后一個字稍長,發音短促有力。如:“!、“報數”、“放背包”、“驗槍完畢”等。
2.斷續口令。其特點是:預令和動令之間有停頓(微歇)。如:“第×名,出列”等。
3.連續口令。其特點是:預令的拖音與動令相連,有時預令與動令之間有微歇。預令拖音稍長,其長短視部(分)隊大小而定;動令短促有力。如:“立——定”、“向右——轉”等。有的口令,預令和動令都有拖音。如:“向軍旗——敬禮——”等。
4.復合口令。兼有斷續口令和連續口令的特點。如:“以××為準,向中看——齊”、“右后轉彎,齊步——走”等。
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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