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通信信號設備生產企業審批實施細則
鐵路通信信號設備生產企業審批實施細則
國家鐵路局
鐵路通信信號設備生產企業審批實施細則
3.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應當按不合格程序規定進行處理。
6.3
交付檢驗
▲1.應當按產品技術標準要求進行出廠產品的檢驗并做好檢驗記錄。
2.出廠檢驗應當由具備資質的專職人員進行。
3.對檢驗合格產品出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并按規定進行包裝和標識。
七
安全文明生產
8項
7.1
文明生產
▲1.研制、生產場地應當清潔、明亮,工作場地條件要滿足生產規模的需要,并對設施、設備加強維護保養。
2.研制、生產場地布局應當合理,零件、物料放置有序,并進行必要的標識。
7.2
安全防護
1.應當制定并有效運行安全生產制度。應當具備防火、防雷、防爆等有效措施,并編制相應應急預案。
2.危險部位應當有防護裝置。安全設備應當經國家法定部門定期確認并有相應證書。
3.使用危險品的,應當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并按國家規定執行。
4.靜電敏感器件及設備應當具有靜電防護措施和防靜電儲存措施。
7.3
環境和勞動保護
1.生產廢水、廢氣、廢料排放、噪聲污染、輻射污染及衛生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應當制定職工健康保護制度,采取防護措施,保護職工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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