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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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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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證照錄入申請材料電子化、審批結果電子化和各部門電子證照庫。
【信息分級】證照信息的可信等級主要分為A、B、C、D四級。A級是政務服務實施機構產生的證照批文,可在申請政務服務事項時直接使用。B級是已經被政務服務窗口人員核驗通過的證照信息,可在申請政務服務事項時重復使用。C級是用戶自行上傳的證照批文,在申請政務服務事項時需要由政務服務窗口人員核驗原件后使用。D級為用戶自制材料,由用戶承諾對其真實性負責,可在申請政務服務事項時直接使用。
【信息加注】A級證照批文上傳時需加蓋發證機構的電子印章,并附“水印注明”(載明:此件由××機構提供,僅供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使用,有效期至×年×月×日);B級證照信息在政務服務窗口人員核驗通過上傳時,需“水印注明”(載明:此件經與原件核對無誤,僅供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使用,有效期至×年×月×日);C級證照批文由用戶提交政務服務窗口人員核驗時,需“水印注明”(載明:此件由本用戶按原件上傳,請政務服務窗口人員受理時與原件核對);D級自制材料由用戶上傳時,需“水印注明”(載明:本用戶對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證照信息來自于獨立的電子證照庫,通過電子證照庫進行驗證。
(3)第三方報告
第三方報告主要為中介機構等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評估、檢驗、檢測等報告。
【數據內容】第三方報告的數據內容主要由第三方報告名稱和電子文書組成。
【數據來源】第三方報告主要由中介機構用戶維護上傳,并轉換成電子文件格式,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對接中介機構管理系統,通過數據交換的方式同步中介服務成果。
【信息驗證】用戶自行上傳的第三方報告可信度登記默認為D級(參照電子證照的信息分級),在申請環節作為申請材料使用時需要核驗原件,政務服務窗口人員核驗后可信度等級調整為B級(參照電子證照的信息分級)。
(4)用戶自制信息
【數據內容】用戶自制信息的數據內容主要由名稱和電子文書組成。
【數據來源】主要來源用戶上傳的各類電子文書,但需限制EXE等可執行程序的上傳。用戶上傳自制信息需進行限制,超過固定容量的,用戶需清理后才能上傳。
(二)政務服務管理和業務辦理(內部辦理)
政務服務管理和業務辦理包括事項管理、運行管理、電子監察、電子證照管理、網上支付、物流配套等基礎功能和并聯審批、事中事后監管等拓展功能,具體由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和業務辦理系統組成。
政務服務管理平臺應與同層級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對接,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事項信息等靜態信息,通過數據接口實現由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向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單向推送;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動態信息如申請信息、預約信息、咨詢信息等,通過數據接口實現與政務服務管理平臺的雙向交互。政務服務管理平臺通過數據接口實現與本級業務辦理系統的雙向交互。
1.基礎業務功能
(1)政務服務事項管理
政務服務事項管理是政務服務運行管理、電子監察管理的基礎,應具備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和事項動態更新管理功能,記錄政務服務事項的應用情況,提供政務服務事項變化追蹤、自動檢查校驗、匯總統計、比對分析等功能。政務服務事項庫管理主要包括目錄清單管理、實施清單管理、清單發布管理、統計分析等功能。
①目錄清單管理
具備對全省(區、市)統一動態維護管理功能,覆蓋省、市、縣三級政務服務事項的主項、子項事項,目錄清單管理功能應至少包括以下功能:
【清單要素管理】包括事項類型、基本編碼、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等基本要素信息,支持基本要素的新增、修改、刪除等操作。
【統一清單庫初始化】將統一清單數據初始入庫,提供批量導入功能,并根據要素規則自動檢查并提醒錯誤信息。
【動態維護管理】具備新增、變更、拆分、合并、暫停、取消、統計分析等功能。
——新增:清單新增由編制、法制等有關職能部門審核通過后,生成清單新版本及事項編碼,統一更新。
——清單變更、暫停、取消、拆分、合并可參照新增流程實施。
——查詢統計:提供查詢統計、報表和電子表格文件導出等功能。
②實施清單管理
實施清單管理應具備編制、變更、查詢統計等功能。
【編制】各級政務服務實施機構可從目錄清單中選擇本級范圍內的政務服務事項,同步基本要素信息,完善填寫實施清單中其他要素信息,填寫完成后報編制、法制等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納入本部門的實施清單。業務辦理系統依托實施清單運行。
提供辦理項設置功能,靈活設置辦理項多情形條件,根據不同條件關聯不同材料,具備辦理流程自定義配置,自動生成外部流程圖。
【變更】實施清單變更可參照編制流程實施。
【查詢統計】提供查詢統計、報表和電子表格文件導出等功能。
③清單發布管理
提供清單發布的通用接口,供各級政府門戶網站,省、市兩級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調用,實現清單同源發布。
④統計分析
具備事項檢索功能,可按區域、部門、類型、狀態檢索,應具備清單統計報表功能,支持電子表格文件導出功能,提供事項橫向部門比對分析,提供同一事項實施清單在不同地區、不同層級的比對分析。
(2)政務服務運行管理
政務服務運行管理包括網上預約、受理、審核、審批、收費、送達、評價等環節的管理。集成大廳各類智能化設備,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的一體化辦理。辦理流程如圖5—7所示:
圖5-7 一體化辦理流程
①網上預審
網上預審是對注冊用戶通過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移動APP等提交的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基本滿足申請條件及材料的,即可進行預受理,預受理后,可讓申請者進一步提供相關材料或者信息。
②預約管理
預約管理是對注冊用戶通過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移動APP等提交的預約辦理信息的管理功能,應具備預約事項屬性配置、預約時間段設置等。
③窗口受理
窗口受理是實體政務大廳窗口人員受理本人權限范圍內的服務事項,涵蓋咨詢、接件、受理、查詢等業務環節,主要包括預審、叫號、接件、受理、補齊補正等功能。
【預審】預審是對注冊用戶網上提交辦件申請信息進行審核確認、反饋的管理功能。若辦件中缺少必要材料,應提醒用戶補充材料;若材料齊全通過預審,可通過在線消息、手機短信、移動終端等方式通知用戶到現場辦理。
【叫號】申請人根據取號票到窗口排隊辦理,通過與大廳窗口顯示屏對接,動態顯示窗口排隊情況,窗口人員在業務辦理時,進行叫號操作,按照辦件編號進行申辦人業務受理。叫號需要與大廳排隊取號機、窗口顯示屏進行關聯。
【接件】申請人辦理時,刷卡進行身份確認,窗口人員快速獲取申請人基本信息并完善填寫其他信息,證照材料自動關聯電子證照庫證照信息,其他材料通過高拍儀快速上傳到系統,完成接件操作。
【受理】接件完成后,進入受理操作,窗口人員受理通過,打印帶二維碼的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應提供辦件編號、受理時間、受理部門、窗口人員、承諾時限、受理材料以及送達方式等信息,告知申請人。受理不通過,打印不予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通知書應提供辦件編號、受理時間、受理部門、窗口人員、不予受理原因等信息,告知申請人。
系統應支持一窗受理模式,列出所有受理材料的審查要點并醒目提示,降低綜合窗口人員的受理難度。
【補齊補正】對于需要材料補齊補正的情況,應打印補齊補正通知書,補齊補正通知書應提供辦件編號、受理時間、受理部門、窗口人員、承諾時限、需補齊補正材料等信息。申請人補齊補正材料后再來辦理時,可直接調出補齊補正辦件繼續辦理。
④內部審批
對于有獨立業務辦理系統的政務服務實施機構,通過數據交換,向業務辦理系統推送申請表、附件材料、受理信息,并從業務辦理系統獲取過程信息、審批結果、電子證照。對于沒有獨立業務辦理系統的實施機構,可直接在政務服務運行管理系統中完成事項內部審批環節,內部審批包括業務審批、特別處置、內部監察等功能。
【業務審批】實現部門內部辦理,包括審查、決定、送達等通用審批環節,應支持部門自定義審批流程。
【特別處置】特別處置主要包括事項掛起、異常中止、申請延時等。在聽證、實地核查等特殊情況時作暫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事項掛起后,事項辦理時效將停止計時。由于事項特殊原因需要延時的辦件,應申請延時,延時申請審核通過后,該事項監察點時限也將自動延時。對于辦件過程中中止的,需要發起中止程序,提交中止原因。
【內部監察】對部門內部事項審批辦理進行跟蹤、監控。具有監察權限的政務服務實施機構人員可以對審批的過程進行監控,應能提供預警提醒功能。
⑤收費制證
系統根據事項收費依據和標準自動計算出收費金額,窗口人員進行核價,打印繳費通知單,申請人持繳費通知單到指定銀行窗口繳費,銀行工作人員進行收訖確認,打印發票,繳費完成后,申請人返回實體政務大廳,由窗口人員確認收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實現統一在線繳費。需要打印的事項,具備在線套打功能。申請者在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上可以自行打印相關通知單。
⑥送達
通過手機短信、移動終端等將辦理結果告知申請人、請其到大廳取件,窗口人員登記送達信息,也可以通過物流的方式將辦理結果送至申請人。
⑦查詢與評價
事項辦理過程中,可在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上隨時查看辦件進度,讓申請者能隨時查看到整個過程。
事項辦理結束后,申請人可通過手機短信、移動終端、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政務服務大廳評價器(或窗口交互平臺)等渠道進行辦件評價,評價信息應關聯到窗口,作為績效評估的依據。
⑧歸檔管理
審批事項辦結后,將審批形成的電子證照、決定及回執,申請人上傳的各類電子文書及提報的審批項目基本信息,實施行政審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審查、辦理等過程形成的電子表單,行政審批關鍵業務行為的受理人、受理時間、辦理情況等過程描述元數據,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要求在線或離線進行電子歸檔。
⑨智能化集成
高拍儀/掃描儀:可將掃描材料壓縮轉換并自動上傳到政務服務運行管理系統中,實現辦件材料的電子化。應支持A3/A4大小材料上傳,具備圖片矯正、編輯等電子材料優化功能。
身份證讀卡器:可實現刷卡辦件申請、獲取辦件數據、刷卡辦件取證等功能,需支持讀取二代身份證照片信息功能。
排隊叫號系統:可支持刷卡快速打印號票,顯示辦理事項、排隊人數等信息,支持窗口軟件叫號集成功能,具備取號機缺紙自動預警功能。
智能觸摸終端:可提供大廳簡介、組織架構、服務指南、辦理流程、法律法規、公示公告等相關信息查詢功能,可提供刷卡辦件查詢、辦事評價功能。
窗口顯示屏:注明窗口的編號、實施機構名稱、政務服務事項的名稱、當前登錄系統窗口人員姓名和工號、動態顯示窗口排隊信息、自動標識紅旗窗口、先進個人等狀態信息。
自助服務終端:可提供辦事指南、辦事預約、辦件查詢等服務,支持身份證識別、二維碼掃描、樣本打印、申請材料掃描等功能。
在實現線上線下集成化辦理的同時,支持對部分政務服務事項的全流程網上辦理,實現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全流程網上運行,主要流程見下圖。
圖5-8 服務事項全流程網上辦理
(3)電子監察管理
電子監察管理是指對政務服務事項運行全過程進行網上監察,涵蓋事前、事中、事后過程,是支撐政務服務事項公開透明運行的保障。電子監察運行流程如圖5—9所示:
圖5-9 電子監察運行流程
電子監察管理功能包括監察規則設置、運行監察、投訴處理、效能管理、統計分析和監察日志。
①監察規則設置
監察規則設置支持監察條件、監察類型、監察狀態、掃描時間的自定義配置,提供監察條件運算配置,運算關系包括和、或,大于、小于、等于,加、減、乘、除等。
提供監察數據自動運算功能,通過監察條件配置對相關數據進行邏輯計算,生成監察信息數據。提供監察指標配置管理功能,監察指標由監察規則組合而成,通過監察指標將辦件信息庫中的異常數據自動抓取到異常信息庫中。
監察指標分為五類:時效異常指標、流程異常指標、內容異常指標、裁量(收費)異常指標、廉政風險點指標。
【時效異常指標】設置臨近時限監察,計算當日日期減去辦件受理日期得到的時限,掃描比對事項法定期限和承諾期限,自動識別是否臨近時限、是否超期異常。設置環節時限監察,計算當日日期減去流程上一環節通過日期得到的時限,掃描比對環節處理承諾時限,自動識別辦理環節是否超期。
【流程異常指標】設置狀態異常監察,掃描辦件信息庫中狀態信息,自動識別是否暫停。設置結果異常監察,掃描辦件信息庫中狀態信息,自動識別是否中止、是否不予受理、是否審批不通過。
【內容異常指標】設置完整性異常監察,掃描辦件信息庫中申請表格、申請材料、辦理附件信息,識別申請表格字段內容、申請材料、辦理附件是否為空。設置一致性異常監察,掃描辦件信息庫中辦件過程信息,識別前后辦理環節申請表格字段內容、申請材料、辦理附件是否一致。
【裁量(收費)異常指標】設置裁量異常監察,掃描政務服務事項庫中收費依據信息,比對相關部門收入征管系統的收費依據,識別收費裁量是否異常。設置收費異常監察,掃描辦件信息庫中收費信息,比對政務服務事項庫收費依據信息,識別收費是否異常。
【廉政風險點指標】設置廉政風險點監察,對設有廉政風險點的環節、人員,掃描投訴信息庫、辦件異常信息庫信息,識別風險情況。
②運行監察
運行監察包括實時監控、預警糾錯、督查督辦、大數據監察。
【實時監控】通過自動采集辦件信息庫數據,還原辦件的辦理過程。具備政務服務管理機構人員授權查閱功能,可查閱政務服務事項受理、承辦、審核、批準、辦結等過程信息,包括辦件基本信息、辦件過程信息、辦件結果信息、申請表格、辦理附件、結果附件、廉政風險防控信息等內容,政務服務管理機構人員可對發現的異常情況直接發起督查督辦處理。
【預警糾錯】應根據時效、內容、流程、收費、廉政五類監察指標自動判斷,對異常情況發出預警信號,并通過“黃牌”和“紅牌”方式進行提醒。
【督查督辦】可根據預警信號,對發現的異常情況發出督辦單,被督辦人員需給出答復。督查督辦的結果可納入部門及個人績效考評。政務服務管理機構人員對部門、個人行使權力過程中出現的疑似異常或異常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調查處理;調查結果納入部門、個人績效考評。
【大數據監察】運用大數據技術,比較分析地區、部門、事項間數據,對各地各部門政務服務工作的整體運行情況進行監察。
③投訴處理
投訴來源于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網上投訴、來電、來訪等渠道,應提供登記、調查、審核、批示、結果認定流程管理功能。其中網上投訴處理結果需通過數據接口推送到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反饋,系統應具備全程留痕功能,投訴結果認定結論與被投訴部門、被投訴人關聯,并納入部門、個人績效考核。
④效能管理
效能管理可根據各地績效考核管理辦法進行設置,量化考核標準,自動對各部門、各崗位的辦事效能進行打分、考核和分析,考核結果應通過數據接口定期推送到本級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進行公示。績效考核包括考核規則設置、效能評估、申訴管理、數據上報等。
【考核規則設置】應具備考核規則自定義設置,分為部門、窗口、個人三種考核主體類型,手動和自動兩種考核方式,考核指標包括考核方式、分值、內容、指標項、權重系數等具體指標。
【效能評估】效能評估由考核人員發起操作,可選擇考核主體類型,挑選對應的具體部門、窗口或人員,挑選考核規則中的考核指標,填寫考核時間范圍,發起考核流程。自動考核部分抽取考核主體對應辦件信息庫的辦件數據進行計算,形成辦件量、提速率等指標項,自動評估打分;手動考核部分,通過巡邏抽查發現問題,考核人員登記扣分并關聯考核指標,受到群眾表揚的,考核人員登記加分并關聯考核指標。支持部門、窗口、個人考評情況的查詢,支持部門、窗口、個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報表匯總。
【申訴管理】個人考核扣分,在規定的時限內可進行在線申訴,陳述申訴理由,申訴申請提交后由政務服務管理機構人員進行查證,非因部門、窗口工作人員的過失而造成扣分的,將相應扣分加回。
【數據上報】本級效能數據需定期上報到上級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實現數據效能匯總。
⑤統計分析
應支持靈活的查詢統計設置,可按地區、時間段、部門、事項類型等進行設置,自動生成辦件統計、滿意度統計、部門辦件匯總、辦理事項匯總統計、辦理時效統計、部門時效統計、異常數據統計、咨詢問題匯總統計等數據統計報表,支持在線打印、電子表格導出功能。應支持用圖表的方式直觀展現整體情況,包括各部門辦件量、平均用時、辦件滿意度、異常辦件等。
⑥監察日志
可對辦件情況、辦結情況及督辦情況等方面的網上運行數據自動采集,定量分析形成日志記錄;對所有政務服務管理機構人員進行系統操作和使用等方面的工作情況進行監控、記錄和分析統計。
(4)電子證照管理
電子證照是以數字方式存儲、傳輸的證件、執照、批文等審批結果信息,是支撐政務服務運行的重要基礎數據。
電子證照庫是基礎資源庫的組成部分。電子證照庫設計應包含證照編號、證照內容信息、證照信息文件、證照樣式,并預留電子證照文件的索引。電子證照和證照信息文件數據都應歸集到電子證照庫中統一管理和使用。證照信息標準應實現省級統一,推動全國互認。
①證照目錄管理
電子證照應該具有統一的目錄管理,明確各類證照的類別。電子證照目錄可按證照頒證單位、證照類型、持證者類型(自然人和法人)進行分類。
②證照庫接口管理
電子證照庫提供的請求訪問接口應與具體的證照和證照內容無關。通過制定電子證照庫接口服務標準,對新增的證照信息,發布其證照編號和證照內容數據庫字段標準,即可通過原設計的接口提供服務。部分存儲在其他信息系統中的證照信息,以接口方式提供服務,由電子證照庫封裝后統一對外提供服務。
③證照維護管理
證照維護主要包括證照變更、證照年檢、證照掛失和有效期管理、版本管理。
【證照變更】如因采集數據錯漏需要變更證照數據,為新數據產生一個新版本,原數據標記為歷史版本。
【證照年檢】對于需要定期年檢的證照,年檢信息作為證照附屬信息,可以逐年附加。
【證照掛失】已掛失的電子證照標記為掛失,不可再被引用,但保留數據備查。
【有效期管理】對于注明有效期限的證照,采集時必須采集有效期數據。證照超過有效期后系統自動將其標記為歷史版本,不可再被引用。在證照有效期到期前,政務服務平臺可以自動通知證照持有人。
【版本管理】任何證照信息變動都不會修改數據記錄,而是將原數據標記為歷史版本,并產生一條新數據。歷史數據僅用作備查,不再提供給外部引用。
④證照安全管理
電子證照安全的核心是電子證照文件的安全,需要有效的機制來保障電子證照文件的完整性(防篡改)、不可否認性(確認電子證照的簽發單位)和可驗證(確認電子證照是否已被注銷)。為保證電子證照在其生成、入庫、應用全過程的信息安全,建議在全過程使用電子簽名。具體包括:相關系統在調用電子證照庫接口服務和封裝證照信息文件用于引用時,應使用服務器CA驗證或相關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電子證照系統驗證。
⑤證照訪問管理
注冊用戶可通過登錄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獲取用戶相關的電子證照數據,并在事項申請時直接調用。政務服務實施機構在受理、審批時,可以調用電子證照數據輔助辦理。
(5)網上支付管理
用戶在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辦理各種事項涉及繳費時,由政務服務門戶生成繳款單,向統一公共支付平臺發起繳款請求,由公共支付平臺與代收機構平臺實施電子支付,并按業務歸屬地區實時將業務數據歸集至相關征收部門收入征管系統。按照約定時間(如每日24點前),代收機構將資金清分至相關征收部門指定資金結算賬戶,公共支付平臺與代收機構平臺、收款銀行系統、相關征收部門收入征管系統進行多方對賬,并完成資金結報、清算等業務。用戶在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辦理繳費時涉及的“第三方支付平臺”須為依法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上支付流程如圖5—10所示:
圖5-10 網上支付流程
統一公共支付平臺建設主要包括信息系統開發、標準規范制定和系統接入實施三部分。一是信息系統開發,主要包括政府收入征管信息系統升級改造、統一公共支付平臺建設。二是標準規范制定,主要包括相關征收部門接入標準規范、執收單位接入標準規范、代收機構接入標準規范、收款銀行接入標準規范的制定。同時在機制配套上,建立以相關征收部門為主導的工作體制機制,出臺有利于推動網上繳納稅費的配套政策。三是系統接入實施,主要包括相關征收部門接入實施、執收單位接入實施、代收機構接入實施、收款銀行接入實施。
(6)物流配套管理
充分利用現有成熟第三方物流服務,實現申請材料和辦理結果的傳遞交接,提供便捷化服務。依托第三方建立統一的物流服務系統,并與網上支付對接,實現網上支付與物流對賬,物流傳遞包括申請材料遞送、審批結果遞送。
①申請材料遞送
用戶登錄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選擇辦件材料遞送,自動獲取用戶基本信息、辦件編號信息,推送到物流服務系統,系統自動分配快遞員,并通知取件,在遞送過程中應記錄遞送物流狀態信息,用戶可跟蹤物流信息。
②審批結果遞送
窗口人員登錄平臺勾選遞送材料清單,系統根據辦件編號、遞送地址等生成遞送單,系統自動分配快遞員,并通知取件,在遞送過程中應記錄遞送物流狀態信息,窗口人員和申請人可跟蹤物流信息。
2.功能拓展與流程優化
(1)并聯審批
并聯審批是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共同審批辦理的事項,實行由一個中心(部門或窗口)協調、組織各責任部門同步審批辦理的行政審批模式。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充分利用政務服務平臺,支撐企業設立登記多證合一、投資項目并聯審批、投資項目多評合一、投資項目多圖聯審等拓展應用。
①企業經營許可聯合審批
各地結合實際,根據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逐步推動企業設立登記多證合一,并同步調整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相關功能和流程。針對與企業經營相關聯的許可事項,按行業類別實行聯審聯辦。需現場勘察的,探索“聯合踏勘”,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②投資項目并聯審批
投資項目并聯審批將項目審批分為用地和規劃階段、立項(審批核準備案)階段、報建階段、開工后竣工前階段、竣工后階段等,實現“事項及材料一單告知,批量申請多個事項,申請材料一窗受理,審批過程并行協同,審批結果關聯共享”等服務功能和“項目審批流程圖監控、督查督辦、匯總分析”等監管功能。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實行“容缺受理”制度,進一步加快項目審批效率。項目審批應依托投資項目在線監管平臺,統一項目代碼,上報項目的審批過程和結果信息。
③投資項目多評合一
投資項目多評合一是由政務服務管理機構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對項目基本信息進行聯合評審,明確所需中介評估內容,申請人按需提交所有的評估材料,各部門聯合評審,統一給出整改意見。投資項目多評合一把對相關中介評估的審查工作由串聯改為并聯,實現企業投資項目立項評估的統一受理、統一評估、統一評審、統一審批、統一監管。
④投資項目多圖聯審
投資項目多圖聯審,實行一窗受理、一次收費、聯合審查,重點解決各部門電子圖的格式統一問題,開展基于統一GIS地圖的電子圖審,利用大附件存儲技術,實現“一張圖”在部門之間的流轉、審批,實現全過程自動存檔,形成圖審電子檔案。
(2)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圍繞“先照后證”改革后聯動監管、“雙隨機一公開”、信用監管等方面,以信息化平臺為支撐,實現行政監管、信用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等“五位一體”。充分利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果,加強信用信息在事中事后監管中的應用,推進綜合執法和協同監管。
開展企業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按照政務服務管理平臺統一制訂的信息交換共享目錄,實現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之間的登記注冊、審批信息及監管信息雙向實時交換。各政府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以及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企業信用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構建同級部門之間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以及其他依法應當公示信息的雙向告知、數據比對機制,實現證照銜接、聯動監管、執法協作,提高監管效率和監管水平。
開展市場主體監管風險監測大數據分析。依托政務服務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相關平臺資源,在歸集各類企業信用信息的基礎上,工商部門、審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法定職責建立監測系統分工協作框架,逐步建設監測數據信息化系統,加強監測數據開發與應用,開展大數據智能關聯分析。逐步建立市場主體監管風險動態評估機制,通過整合日常監管、抽查抽檢、網絡定向監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等相關信息,主動發現違法違規線索,分析掌握重點、熱點、難點領域違法活動特征,及時根據市場主體監管動態信用風險等級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管。
開展企業信用監管警示工作。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與企業信用監管結合起來,依據信用分類、風險等級、監管職能,對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對信用良好的企業,實施以隨機抽查為重點的監管措施;對有輕微違法失信的企業,通過公開失信記錄、督促整改等措施加強監管;對有違法違規等典型失信行為的企業,采用公開違法記錄、重點抽查、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市場限制等措施加強監管;對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企業,適用重點檢查、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市場禁入等監管措施。
(3)打通基層政務服務“最后一公里”
加強基層服務中心建設。按照“五個統一”(統一功能定位、統一機構設置、統一名稱標識、統一基礎設施、統一運行模式)和“三個標準化”(事項名稱、流程、材料標準化,事項辦理、服務過程標準化,服務管理機制建設標準化)要求,推進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推動戶籍辦理、個體工商登記、社保、農技推廣、宅基地申請、計劃生育管理、流動人員管理、社會救助、法律調解、社會綜治等與基層群眾聯系密切的事項在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直接辦理。
推廣網上聯動辦理。整合各級部門延伸到基層的信息系統,建設覆蓋所有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的統一政務服務平臺。依托統一政務服務平臺,推動縣級行政審批事項受理窗口下移,建立“基層窗口受理、材料網上流轉、主管部門審批、基層窗口反饋”的辦事模式,讓群眾在基層便民服務中心就近辦事。
推行網上代辦。推進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打造政務服務“一張網”,簡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對群眾辦事實行“一口受理”、“一站辦結”。探索發揮農村電商服務站點的作用,以政府適當補貼方式,鼓勵農村電商服務點為基層群眾提供網上代辦行政審批以及社保、繳費、醫院預約掛號等服務。
(4)政務服務熱線
通過“12345”等政務服務熱線集中接受社會公眾的咨詢、求助、意見、建議和投訴,通過信息化手段逐步整合各部門現有的政民互動渠道。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和難點問題,提供政策法規、辦事程序、生活指南及查詢有關部門職能范圍等咨詢服務。推動政務服務熱線與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和政務服務管理平臺集成,實現“一號對外、訴求匯總、分類處置、統一協調、各方聯動、限時辦理”,服務范圍覆蓋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領域。
(5)公共資源交易
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實現工程建設、政府采購、土地使用權交易、國有產權出讓交易、藥品及醫療器械采購等活動的全過程網上電子交易。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體化建設的地區,積極探索實現政務服務平臺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融合,支持數據共享、業務協同。
六、互聯互通與信息共享
(一)統一數據交換
充分利用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各地方已有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等信息基礎設施資源,構建全國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體系。
1.目錄與交換體系
(1)目錄體系
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是為整合利用各類政務信息資源而建設的信息服務體系。根據業務需求,按照統一的信息資源目錄體系標準,對相關政務服務信息資源進行編目,生成政務服務公共信息資源目錄,記錄政務服務信息資源結構和政務服務信息資源屬性。政務服務信息資源結構通過樹狀的目錄結構,展示政務服務信息資源之間的相互關系,政務服務信息資源屬性則描述信息資源的管理屬性。
政務服務公共信息資源目錄信息包含6類信息:自然人基本信息、法人信息、證照信息、投資項目信息、政務服務事項信息、辦件信息。
具體信息規范見附錄二。
(2)交換體系
交換體系是為消除部門間、地域間、層級間政務服務信息共享困難、信息不一致、信息實時性不強而建設的信息服務體系。按照政務服務信息資源交換標準,根據各地區各部門應用系統的需求,科學規劃共享信息,為部門內的業務應用系統和跨部門的綜合應用系統提供信息定向交換服務和信息授權共享服務。
(3)相互關系
目錄體系和交換體系既相對獨立,可獨立建設,又相互依賴,可互相提供服務。一方面,通過目錄體系建立起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及接口,可對政務信息資源進行查詢和檢索,從而為政務信息交換奠定基礎;另一方面,通過交換體系,可對政務信息資源編目進行傳送和對信息資源進行訪問、獲取。應用系統根據需要可以選擇目錄體系提供的目錄服務,或交換體系提供的交換和共享服務,也可選擇兩個體系提供的所有服務。
(4)層次結構
可采用集中與分布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信息資源目錄服務和數據交換服務,其體系主要分為國家、省、地市三級節點,實現國家、省、市、縣級數據交換。在國家級節點存儲和提供政務信息資源總目錄和國家級政務數據交換服務;在省級節點存儲和提供相關省級政務信息資源分目錄和省級交換服務;在地市級節點存儲和提供地市級及以下政務信息資源分目錄和地市級及以下交換服務。下級節點應當利用上級節點進行本級政務信息資源的注冊和跨區域的數據交換。如圖6—1所示。
圖6-1 數據交換體系層級結構圖
采用統建模式、分建模式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各層級數據交換平臺建設。
(5)交換方式
國家級、省級、地市級節點內部采用集中交換和分布交換相組合的形式。
集中交換模式將信息資源集中存儲于共享信息庫中,信息資源提供者或使用者通過訪問共享信息庫實現信息資源交換。對于信息共享程度較高的信息資源,可采用集中交換模式。在集中交換的基礎上進行數據清洗、加工、整合,并為其他部門提供服務,便于各類主題信息的統計分析和提高信息查詢效率。分布交換模式將信息資源分別存儲于各業務信息庫中,以目錄的方式進行數據共享,信息資源提供者和使用者通過交換節點提供的交換服務實現信息資源的跨部門共享,實現一數一源、一源多用、跨部門共享。集中與分布相結合,從而支持多種服務模式。國家級、省級、地市級節點之間通過國家級政務服務平臺和省級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數據跨域交換。
統一數據交換平臺均可根據不同的場景提供數據庫表、Web Service、文件等數據交換方式。
●數據庫表方式
在統一數據交換平臺能直接訪問前置機數據庫的情況下,數據交換雙方均將數據推送至前置機數據庫表中,并從前置機數據庫表讀取交換給本方的數據。
●Web Service方式
數據交換雙方通過Web Service發布數據讀寫接口,并通過調用該接口完成數據的雙向交換。
●文件方式
對于非結構化的信息資源,統一數據交換平臺可以讀取非結構化信息資源,通過消息中間件實現非結構信息資源的數據交換。
2.平臺架構及功能
統一數據交換平臺是交換體系建設的基礎,通過統一數據交換平臺建設能夠為政府各部門提供跨層級、跨部門的數據共享交換支撐。
(1)平臺架構
統一數據交換平臺由平臺前置層、共享交換層、平臺支撐層、基礎資源層組成,如圖6—2所示。
圖6-2 統一數據交換平臺架構圖
①基礎資源層
匯聚政務服務事項庫、辦件信息庫,共享利用人口、法人、電子證照、信用信息等基礎資源庫。
②平臺支撐層
主要提供消息中間件、ESB、ETL、調換調度等工具,實現接口封裝、數據抽取、數據清洗、數據轉換、數據關聯、數據比對等功能。
③共享交換層
由資源目錄平臺和交換平臺構成。目錄管理平臺提供元數據管理、目錄編目、目錄注冊、目錄發布、目錄維護、目錄訂閱等功能;交換平臺提供交換橋接、前置交換、交換傳輸、交換管理等功能,為信息定向交換傳輸和形成基礎信息資源庫提供支撐。
④平臺前置層
平臺前置層是指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交換共享的政務信息數據前置區域,承擔著整個平臺對外服務,包括數據庫、文件、消息隊列、在線填報、離線填報、Web Service、Web瀏覽等交換方式。
(2)主要功能
①目錄管理平臺功能
目錄管理平臺包括元數據管理、目錄編目、目錄發布、目錄維護、目錄查詢、目錄訂閱等功能。
【元數據管理】對政務信息資源的標識、內容、分發、數據質量、數據表現、數據模式、圖示表達、限制和維護等信息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元數據的定義、存儲、查詢及維護等功能,以利于發現與定位信息資源、管理與整合信息資源,改進系統有效存儲、檢索和移動數據的能力。
【目錄編目】對目錄數據進行管理,提供目錄的生成、注冊、查詢及維護等功能,以利于跨部門、跨層級以及部門內部進行信息共享的索引。
【目錄發布】對已生成目錄信息進行審核發布,包括對目錄類別、目錄項、目錄文字等審核發布,形成可查詢顯示的目錄內容和訪問地址。
【目錄維護】對已發布的目錄信息進行維護管理,包括對目錄刪除、停用、更新、重組、備份、恢復等功能。
【目錄查詢】對已發布的目錄提供多維度的目錄查詢、列表查詢等功能。
【目錄訂閱】分權限對已發布的目錄信息進行訂閱查詢。
②交換平臺功能
交換平臺包括交換適配、前置交換、交換傳輸、交換管理等功能。
【交換適配】主要完成部門業務辦理系統與數據交換系統之間的信息橋接,與部門業務辦理系統為松耦合結構,可以在保證部門審批業務信息系統可靠、安全的前提下,實現部門業務辦理信息數據庫與前置交換信息庫之間在線實時交換。
【前置交換】為確保各部門現有系統的運行不被資源整合所影響,保障現有系統的數據安全,以前置交換作為各部門與數據交換平臺進行數據交換的窗口,一方面從各業務系統提取數據,向數據中心提交;另一方面從數據中心接收數據,并向業務系統傳遞數據。
【交換傳輸】在前置交換之間構成信息交換通道,根據部署的交換流程,實現交換信息的打包、轉換、傳遞、路由、解包等功能。通過消息總線模式,實現部門前置交換信息庫之間的信息處理和穩定可靠、不間斷的信息傳遞。
【交換管理】作為交換平臺的中心管理模塊,應提供圖形化的配置工具,實現對整個信息交換過程的流程配置、部署、執行和整個交換平臺運行進行監控、管理。具體包括數據交換適配管理、交換節點管理、交換流程管理等。
3.備份機制及運行保障
(1)備份機制
對統一數據交換平臺中重要的交換數據、日志進行備份,備份系統選配相應的數據備份與恢復軟件以及數據備份服務器、磁帶庫等設備,通過定義備份策略,如全備份、增量備份、差異備份等,定時將平臺中的數據備份到備份介質,以防止系統出現故障(如數據誤刪除、病毒感染、自然災害等)后能夠及時恢復數據,保證系統運行。
(2)運行保障
制定平臺管理辦法,明確數據服務提供方和使用方的權利和責任,確保為各部門提供滿足需求、響應及時、安全可靠的運行保障服務。
(二)各地區現有政務服務相關業務辦理系統對接
1.分類、分層級對接
推動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同各地區現有的政務服務相關業務辦理系統對接。
各部門已經自建的政務服務相關業務辦理系統,按照數據對接標準升級改造;新開發業務辦理系統的,在設計開發時要遵循數據對接標準,在本級實現數據對接。推動上級部門集中部署的業務辦理系統對接統一數據交換平臺,本級政務服務管理平臺通過垂直數據交換通道實現與本級相關部門業務數據的對接。
2.部門業務辦理系統對接
按照政務服務的業務流程,政務服務管理平臺負責受理和結果發放,部門業務辦理系統負責內部業務審批。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和部門業務辦理系統之間的對接流程示意如圖6—3所示:
圖6-3 業務辦理系統對接流程圖
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受理申請后,按照對接數據標準,將辦件申請及受理信息送至部門業務辦理系統,部門業務辦理系統把審批過程信息和審批結果信息返回給統一平臺。同時,如果窗口人員在受理時需要部門業務辦理系統輔助的,部門業務辦理系統提供實時查詢驗證接口,由政務服務管理平臺整合到統一受理功能中。
3.數據交換內容
政務服務數據交換的內容包括事項信息、受理信息、申請材料信息、辦理環節信息、特別程序信息、辦結信息。
具體的數據交換信息標準見附錄三。
(三)省級平臺與國務院部門相關系統數據對接
推動省級政務服務管理平臺與國務院部門相關信息系統(政務服務業務辦理系統、基礎信息資源庫等)的數據對接和共享共用。
1.對接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各自政務服務需求,梳理省級平臺與國務院部門相關統建系統相互之間需要對接的事項,細化明確需交換信息的內容、標準、格式等。省級政務服務平臺和國務院部門相關信息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實現。
2.對接方式
國務院相關部門應根據政務服務需要,推動縱向業務辦理系統和政務服務數據資源與地方政務服務平臺按需對接。根據國務院部門統建系統和網絡實際,可提供系統數據實時交換、批量導入導出、人工錄入等不同方式。
(1)系統數據實時交換
接口實時交換:通過Web Service接口等方式實現國務院部門統建系統和省級平臺對接,實現數據自動實時交換,優點是實時性強、交換效率高、數據質量有保障,適用于對實時性要求高的交換。
前置庫實時交換:通過前置機數據庫的方式實現國務院部門統建系統和省級平臺對接,優點是系統改造成本小、交換效率高、數據質量有保障,適用于大批量、實時性要求較高的交換。
(2)批量導入導出
通過人工方式批量導入導出或大批量數據的異步傳輸,實現國務院部門系統與省級平臺對接,優點是能夠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但效率低、實時性差,適用于系統數據實時交換實現難度大、網絡不暢、大批量、對于實時性要求低的交換。
此外,可采取人工二次錄入的方式,將要交換的數據在國務院部門系統和省級平臺中分別錄入,優點是無需進行系統對接及升級改造,缺點是數據的實時性、準確性、完整性都難以保障,重復性工作,適用于國務院部門和省級平臺無法實現數據實時交換及批量導入導出的交換。
(四)基礎資源庫共享共用
積極利用人口、法人、地理空間信息、信用信息、電子證照等基礎信息資源庫和業務信息庫,依托統一數據交換平臺實現基礎資源庫的共享共用。
1.共享共用模式
基礎資源庫由數據源、信息資源目錄、數據服務接口三部分組成。
數據源可以是集中的數據庫,也可以是獨立的數據庫。由政務服務管理平臺生成的數據應集中存儲,如政務服務事項庫、投資項目庫、電子證照庫等;由其他業務系統管理的數據可以獨立存儲,如人口、法人、信用信息庫等。在市級平臺生成的項目信息、電子證照信息應匯聚到省級平臺。
信息資源目錄記錄了所有信息的元數據和訪問地址,所有基礎數據都應該注冊到信息資源目錄中。
數據服務接口是外界訪問基礎信息資源的通道,所有信息資源數據通過數據服務接口統一對外提供訪問服務。數據服務接口的形式有多種,可以是Web Service接口、前置機或人工操作的查詢界面。
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承擔基礎資源訪問引導功能,實現跨省(區、市)訪問基礎政務服務數據資源。具體的數據訪問流程如圖6—4所示:
圖6-4 跨省訪問基礎數據資源流程圖
2.訪問方式和訪問流程
(1)數據訪問方式
數據訪問的方式有應用系統調用和人工查詢兩種。如圖6—5所示:
圖6-5 數據訪問方式示意圖
數據服務接口提供多種數據訪問模式。
【精確匹配返回單條信息】如根據身份證號碼獲取自然人基本信息。
【根據篩選條件獲取批量數據】如獲取政務服務事項庫中某部門某時間段后新增或變更的事項。
【驗證信息真偽】如提交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注冊金額,驗證是否真實。
(2)數據訪問流程
數據訪問由信息請求方發起,通過調用注冊到信息資源目錄中的數據服務接口,進行信息流轉,確認信息源后反饋請求信息,并將經過封裝好的信息傳輸給請求方。
具體流程如圖6—6所示:
圖6-6 數據訪問流程圖
3.基礎資源目錄管理
基礎資源目錄管理主要包括信息資源的元數據管理、編目、訂閱、發布、管理、查詢、服務調用等功能,可實現對政務服務基礎數據資源的管理和共享。
(1)元數據管理
對政務信息資源的標識、內容、分發、數據質量、數據表現、數據模式、圖示表達、限制和維護等信息進行統一管理,以利于發現與定位信息資源、管理與整合信息資源,改進系統有效存儲、檢索和移動數據的能力。
元數據管理包括以下功能:
【元數據定義】包括基礎分類信息制定、元模型制定、數據分層定義、數據主題管理、模型規范制定。
【元數據存儲】元數據存儲的信息管理范圍:數據源接口、ETL和前端展現等全部數據處理環節,并提供對技術元數據及業務元數據存儲。
【元數據查詢】元數據查詢須支持對元數據庫中的元數據基本信息進行查詢與檢索的功能,可查詢數據庫表、指標、過程及參與的輸入輸出對象信息,以及其他納入管理的對象基本信息,并將所查的元數據及其所屬的相關信息按處理的層次及業務主題進行組織。
【元數據維護】平臺的元數據是動態更新的,因此元數據的維護需提供對元數據的增加、刪除和修改等基本操作。
(2)目錄管理
目錄管理系統主要實現了包括目錄分類、編目、審核發布、查詢、權限及維護等功能。
【目錄分類】將一級政務服務信息資源目錄分為自然人信息、法人信息、證照信息、投資項目信息、政務服務事項信息、辦件信息六大類。也可根據實際的應用需要進行分類。
【編目功能】一級政府資源目錄由管理部門維護,用于跨部門、跨層級部門信息共享的索引,二級部門內部目錄由部門自己設定,用于部門內部信息共享的索引。編制完成之后提交審核。
【審核發布】包括對目錄類別的審核、對目錄項審核、對目錄文字審核、對目錄流程圖審核、資源目錄項中標識符編碼的查詢顯示、數據資源目錄項中標識符編碼的人工修改。
【目錄查詢】包括多維度目錄查詢、列表查詢、信息資源訪問功能。
【目錄權限】目錄權限管理是為不同用戶級別進行授權,滿足不同用戶對目錄瀏覽、檢索的權限要求。
【目錄維護】對已發布的目錄進行維護,包括刪除、停用、更新、重組目錄等操作。
(3)資源管理
資源管理是對抽取的各個業務部門的信息資源進行統一管理,主要功能包含:
【資源編碼管理】根據設定的規則,自動生成信息資源編碼。
【資源版本管理】對于資源的任何變更,進行版本管理,所有歷史版本都保留備查。
【部門資源管理】包括新增資源、未發布資源、已發布資源、歷史資源、應用程序管理、資源數據展示。
【資源服務】所有人工或者自動初始化的資源,自動會生成一個標準服務,供共享調用。
【資源調用】對于完全共享的信息資源以及審核備案通過的信息資源,可以查看、調用該資源的服務,實現資源共享使用。
【資源申請審核】對于非完全共享的信息資源,如需要使用其信息資源,需要進行申請,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備案。
【資源與目錄關聯】維護資源分類,實現資源與目錄自動關聯,將資源顯示到目錄。
【資源訂閱管理】主要是對資源的訂閱、收到的資源需求和提出的資源需求進行管理。
(五)建立數據共享利用長效機制
做好《國務院關于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6〕51號)的貫徹落實。以統一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為抓手,建立相應管理制度,規范信息資源共享管理過程,促進政府部門間信息交換和共享服務制度化、規范化。
●明確政務信息資源的共享原則
規定政務信息資源的范圍,明確需求導向、統籌管理、無償共享、保障安全等共享原則;明確主管部門及其他機構的共享職責。
●確定政務信息資源的共享內容
確定編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程序,列入目錄的內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須通過共享平臺向有共享需求的機構無償提供。政務部門有權從其他政務部門獲取其履行職責所需的信息,也有責任向其他政務部門提供履行職責所需的信息。
●規定政務信息資源的共享程序
規定有共享需求的機構應當向提供單位提出共享要求,并商定共享內容,不能達成一致的,由信息共享主管部門會同機構編制、保密等有關部門,直接協商確定有關共享事項。
●建立信息共享監督檢查和考核通報機制
建立相應的監督考核機制,對網上政務服務信息共享工作的實施過程和效果加強監督檢查,各部門應主動接受監督。
七、關鍵保障技術
(一)平臺支撐技術
1.統一用戶與認證
包括面向互聯網用戶(自然人和法人)的用戶體系和認證體系、面向政府工作人員的用戶體系和認證體系。
(1)用戶注冊
●面向互聯網用戶的用戶注冊
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建立統一的互聯網用戶體系,提供自然人和法人的網上注冊功能。同時提供頁面和接口兩種對外的用戶注冊服務,實現互聯網用戶的統一注冊。
【頁面方式】互聯網政務服務用戶體系提供統一注冊頁面,第三方系統通過修改注冊地址鏈接到該頁面。該方式適用于用戶注冊認證統分方式。
【接口方式】互聯網政務服務用戶體系提供統一用戶注冊接口,第三方系統發起用戶注冊時,調用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用戶注冊接口增加用戶。該方式適用于用戶注冊認證分建方式。
●面向政府工作人員的用戶注冊
依托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建立統一的政府工作人員用戶管理體系。使用統一系統的政府用戶由同級政務服務管理平臺統一提供用戶的新增、維護、刪除等管理。使用自建系統的政府用戶,可自行建立用戶管理體系。需要接入的可使用以下方式:
【統一登錄名和密碼】對于接入統一政務服務管理平臺的各級政府部門業務辦理系統,如果所有政府工作人員用戶在省級政務服務管理平臺統一管理、統一認證,需采用統一登錄名和密碼方式接入,并實現單點登錄。由省級政務服務管理平臺提供統一用戶管理頁面,自建系統通過修改用戶管理地址鏈接到該頁面。
【映射方式接入】如果只是實現從省級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單點登錄自建系統,可采用映射方式接入省級政務服務管理平臺。映射方式下的部門業務辦理系統,自己管理系統內的用戶。
(2)身份認證
根據認證程度不同,實名認證用戶可分為不同等級,不同等級的用戶賦予不同的網上辦事權限。
①面向互聯網用戶的身份認證
身份認證服務提供用戶名密碼、手機號碼密碼、身份證號碼密碼和數字證書等登錄方式。具體的認證方式由用戶或者所使用的應用系統決定。
申請人在以個人身份進行網上辦事前,需先行注冊成為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的個人用戶。注冊時,應填寫申請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郵箱地址、手機號碼等主要信息,并通過身份證信息認證、社會保障卡實名認證、銀聯卡實名認證、電信運營商實名認證、公積金賬號認證、實體大廳現場審核驗證等方式完成申請人的實名認證,通過實名認證后開通申請人的個人賬號。對同一個用戶而言,可以根據所使用的應用系統的要求采用相應的認證方式,如果用戶已經通過了高安全級別的身份認證,對只要求低安全級別的系統服務則無需進行再次認證。如果用戶已經通過了低安全級別的身份認證,需要高安全級別的認證時則需要再次進行相應的高安全級別認證。
②面向政府工作人員的身份認證
依托省級政務服務管理平臺建立統一的政府工作人員認證體系。提供用戶名/密碼認證和數字證書認證等方式。
自然人和法人實名注冊協議參見附錄四。
2.電子證照
(1)證照庫部署方式
作為匯聚各類證照信息并提供服務的電子證照庫應采用統一平臺,可省、市兩級建庫,以省級集中匯集的方式部署,以便其提供統一標準接口供省、市、縣三級相關應用系統調用。
(2)電子證照文件格式和內容
電子證照文件格式采用版式文件格式,文件內容包含與紙質證照相同比例的證照底圖、電子證照的照面信息、電子證照元數據信息、簽發單位的電子印章與對電子證照文件內容進行的數字簽名。個人電子證照應關聯身份證號碼信息,企業電子證照應關聯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
(3)證照采集、存儲
通過證照信息多元采集和沉淀,實現證照產品化,實現“一次提交、多方利用”,解決基礎數據的實時性、準確性問題。主要技術實現方式如下:
①證照采集
證照采集主要包括證照信息采集和證照樣式采集。一般可通過數據交換或者數據庫復制等方式,將省、市級各部門原有業務系統中的電子證照信息以統一標準保存到電子證照庫中,形成電子證照庫的基礎數據。在省、市、縣三級相關部門某個辦件業務辦理完成時,將產生的電子證照信息通過數據交換平臺交換到電子證照庫保存,實現證照信息的更新。證照樣式包括證照底圖和證照排版信息,應與紙質證照一致,并全省(區、市)統一標準、統一采集。證照樣式保存于電子證照庫,并與其證照編號關聯。
證照采集可包括以下方式:證照錄入、申請材料電子化、審批結果電子化、證照自動合成、整合其他電子證照庫。
【證照錄入】通過掃描證照原件采集證照圖像,并手工錄入證照照面信息項,可以通過圖文識別技術輔助識別證照照面文字信息,提高采集效率。這種方式主要應用在存量證照的集中電子化。由發證單位對存檔紙質證照進行集中電子化,或在實體政務大廳設立專門窗口,提供證照錄入服務。
【申請材料電子化】窗口工作人員在受理申請后,將事項申請材料中核驗通過的證照類材料,通過拍照、掃描方式采集證照圖像,并手工錄入照面信息項。
【審批結果電子化】窗口工作人員在發證環節,通過拍照、掃描方式采集證照圖像,并手工錄入照面信息項。
【證照自動合成】審批結果信息通過數據接口交換至電子證照庫,根據預設的證照底圖,自動合成證照圖像。
【整合其他電子證照庫】對于已建成的部門電子證照庫,通過數據交換的方式將部門電子證照庫中的證照信息交換到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電子證照庫中,并建立實時或定期數據交換機制。
②數據清洗
采集后的電子證照數據,要經過比對清洗,識別并去除虛假的、過期的、失效的、重復的證照數據,保留下來的有效數據,要加蓋電子印章和水印。針對源數據庫中出現二義性、重復、不完整、違反業務或邏輯規則等問題的數據進行統一處理。
③證照轉化、處理
對各類證照數據進行采集、清洗后,將電子證照統一轉化成電子格式文件。系統應具備對證照采集和填報的數據進一步處理的功能,主要包括證照版式處理、式樣圖疊加、擴展數據、文件編號等功能。
④數據封裝
將證照數據電文元數據與證照照面進行封裝處理,形成符合標準的證照數據電文文件,封裝后系統可讀取被封裝的元數據和證照照面信息。
⑤證照文件生成與存儲
電子證照信息進入數據庫后,立即將其全部信息和樣式封裝并形成縮略圖,保存時應包括信息來源和電子證照庫名稱,并以電子簽名封裝,以保證其不可修改。電子證照信息更新后,新數據重新生成證照信息文件,舊數據作為歷史數據另行保存,不再進入檢索,但可以備查。
⑥證照發放
電子證照的發證功能一般應在政務服務管理平臺或相關業務系統擴展開發和補充功能實現。在一定范圍內,可建設電子證照發證平臺,為相關系統統一提供電子證照的生成功能。在生成電子證照后,將證照內容信息和電子證照文件通過數據交換平臺交換到電子證照庫保存。
⑦數據校驗與證照驗證
對已生成的證照數據電文可進行數據校驗修改,提供自動校驗(數據比對)和人工校驗兩種方式。
證照安全性驗證包括防篡改、防抵賴驗證,驗證證照數據電文的電子印章及其來源的有效性。證照數據信息驗證,分機讀驗證和目視驗證兩種。機讀驗證是政務服務管理平臺獲取到證照數據電文封裝包后,讀取封裝包內的照面信息文件,對照面信息中登記事項進行自動匹配、查驗;目視驗證是指用目視的方式查驗證照。
(4)電子證照的應用
電子證照作為實現全流程網上審批應用的最后一環,依托“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務”的政務服務模式,在流程上實現對電子材料、電子證照的生成、應用和共享。自然人和法人在辦理過程中可以直接查詢所需的電子證照和相關信息,以電子證照作為辦事的材料依據,避免材料重復提交。同時實現紙質證照與電子證照同步簽發,形成電子證照的全程閉環應用。
部分政務服務中需提供的電子證明材料可通過相關部門電子證照庫信息共享接口實現。業務部門提供一個信息查詢服務接口,并由電子證照庫統一管理這些接口服務。由電子證照庫調用部門信息共享接口,獲取符合條件的證明材料信息,生成電子證明材料文件予以保存,并將電子證明文件返回給用戶用于保存或提交電子證明材料。
(5)電子證照的共享互認
電子證照的共享基于電子證照目錄,按部門、行政區劃、證照類別、持證者等信息分類;建立電子證照共享平臺,實現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共享和校驗,按授權查詢、下載、比對和復用,防篡改、防偽造、可驗證。
平臺提供本區域證照共享管理、證照目錄及元數據的查閱功能,提供證照服務注冊和證照服務發布功能;同時預留并支持跨省電子證照查詢、比對功能以及跨省電子證照的驗證功能。通過區域內外的分級處理,解決應用過程中電子證照的互認互信問題。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的建設實現跨地區證照共享和互認。
從制度層面,依托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探索電子證照在各地區的共享與使用,逐步推動全國范圍內的互認。如關于電子營業執照的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電子文書
電子文書主要是政務服務流轉過程中形成的各類電子文件,如申請材料、電子證照等。
(1)形成方式
電子文書根據形成方式及信任級別,分為兩種類型:
一是由政務服務管理平臺產生或有其他可信平臺共享形成,該類電子文書可直接應用于系統、無需核對信息,電子證照屬于該類型電子文書。
二是由用戶上傳或窗口工作人員通過高拍儀上傳,申請人提交的各類電子材料屬于該類型電子文書。
(2)文件格式
電子文書采用安全通用的文件格式,并對文件類型、大小、圖片拍攝、分辨率等有嚴格的限制。系統具備上傳電子文書自動檢查功能,如掃描件的分辨率、文書版面大小、文檔格式等。若上傳文件不符合材料格式上傳要求,則系統自動提示申請人重新上傳。
(3)數據保存與歸檔
數據保存與歸檔應具備防篡改、歷史數據備查備用、電子文書歸檔等功能,促進網上辦事、審批辦理和檔案管理的無縫銜接。
(4)應用規則
對電子文書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需建立規范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并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電子文書應用于政務服務的網上申請、受理、審批、辦結等環節,應具備權限控制、痕跡保留功能,保證電子文書的產生、處理等過程符合規范。
4.電子印章
政務服務申請人在線提交各類電子表單和電子文檔材料時,根據所申請服務事項的要求,在電子表單和電子文檔材料上加蓋申請人的電子印章。
政務服務實施機構在事項辦結時,應在辦件結果電子證照及文書上加蓋簽發機構的電子印章。
經加蓋電子印章的表單、文檔材料、電子證照、文書,均可進行簽章信息查看(包括簽章者姓名、印章名稱、簽章時間、簽章保護內容等)、印章證書查看(包括印章關聯證書的基本信息、有效期限、頒發機構和頒發目的等)、文檔完整性檢查(被篡改的文檔顯示無效印章的樣式)。
電子印章系統須具備以下功能:
①電子印章管理
包括電子印章的申請、審批、制作、發放、掛失和銷毀等管理功能。
②電子簽章認證
包括電子簽章認證、身份認證、數字簽名認證和信息加解密。
【數字證書合法性驗證】驗證數字證書是否由指定的合法頒發機構頒發。
【數字證書是否過期】驗證數字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
【數字證書是否被廢止】從數字證書中心獲取廢止的證書列表,確保被廢止的數字證書對應的電子印章不可以簽章。
【數字簽名驗證】對提交的數字簽名數據包進行解析和驗證,防止在傳輸過程中數據被非法篡改。
③客戶端電子簽章
在客戶端電腦、移動終端等設備上實現對具體的文檔或信息內容進行電子簽章和驗證,一般包括文檔電子簽章、網頁簽章、表單簽章、移動端簽章等功能。
(二)平臺保障技術
1.安全保障
(1)遵循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相關規范以及國家保密管理和密碼管理的有關要求,建立健全“互聯網+政務服務”安全保障體系
整體考慮、頂層規劃“互聯網+政務服務”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按照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要求構建數據存儲環境、應用系統環境、運行管理機制,確保政務數據安全和公民個人數據合法應用。安全保障體系要與“互聯網+政務服務”應用系統同步建設,對所建安全保障體系要進行重點保護、實施動態調整。
安全保障體系的組成:
①物理安全。一是機房安全。采用門禁控制系統、攝像頭在線監控。二是應急災難備份恢復。對機房的電源、重要主機、存儲、重要線路等重要設備的冗余設計,要進行系統級的整體數據備份設計。
②網絡安全。在不同的安全域邊界部署防火墻系統,在上下級網絡邊界部署VPN虛擬專用網關設備,可在核心交換區部署IPS入侵防御系統,在相應的設備上根據自身網絡結構配置相應的安全策略,保障必要的數據和服務交換安全。
③數據安全。一是在必要的網絡邊界部署加密設備,保障數據網絡傳輸安全。二是各級政務服務系統的數據庫管理系統要做好數據庫自身的安全配置,登錄賬戶要專人專管,密碼要實現數字和字母符號混合設置并定期更換,防止外網和內網用戶直接訪問和惡意攻擊。三是數據存儲備份恢復系統。要做好定期的本地多種方式的重要數據備份和異地的遠程數據備份。備份恢復工作要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四是用戶名、口令等關鍵信息應當加強安全保護。
④系統安全。一是部署網絡層的病毒防范體系,由病毒監測中心和各個主機上的病毒防治終端構成,實時監測系統中的各類病毒,防止基于郵件的各類攻擊。二是對主機中的操作系統進行相應的口令設置、權限配置,對系統操作日志進行周期性轉儲審計工作。三是漏洞掃描和補丁分發。通過漏洞掃描系統和補丁分發系統可以主動發現系統、數據庫、應用服務系統存在的安全漏洞,并修復安全漏洞。
⑤應用安全。一是網頁防篡改。對標準應用的HTTP服務部署網頁防篡改系統,防止黑客對網頁文件的攻擊。二是對用戶身份進行統一管理,對應用服務資源進行訪問控制,對用戶行為進行追溯審計。三是加強對網頁掛馬、SQL注入、漏洞利用等攻擊的防護。四是加強應用代碼的安全管理。
(2)對電子證照、網上支付等重要系統和關鍵環節進行全流程安全監控
電子證照、網上身份認證、網上支付等重要系統和關鍵環節是“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和運行的關鍵,對這些系統和重要環節的安全性應給予端到端的全過程監控,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隱患,以確保關鍵業務正常運行。
(3)重視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存在的安全風險,完善開放接口的安全防護能力
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是“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得以發揮作用乃至正常運轉的核心能力。任何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過程都會對系統的安全性帶來影響。應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完善開放接口的安全防護能力,對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環節給予端到端的全過程監控,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隱患,以確保關鍵業務正常運行。
(4)加大對平臺中各類公共信息、個人隱私等重要數據的保障力度
加強平臺中各類公共信息、個人隱私等重要數據的安全防護,建立數據安全規范。在系統后臺對每類數據的安全屬性進行必要的定義和設置,詳細規定數據的開放范圍和開放力度,并嚴格執行相應的權限管理。
2.運行管理
“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要遵循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指南的要求,進行自身的資產界定歸類、安全防范技術應用、安全檢測及風險評估;制定機房出入管理制度、機房監控日志保存制度,數據庫管理、備份、恢復管理制度,網絡設備配置管理制度、系統管理制度、突發應急事件處理流程、機房資產管理規范等。
(三)深化新技術應用
1.運用大數據,實現政務信息資源有效利用
運用大數據技術,對政務服務基礎數據、政務服務過程數據、用戶行為數據等進行融合分析,揭示政務服務過程的內在圖景,發現和洞察服務流程中的紕漏、冗余和用戶體驗提升需求,以有效利用政務信息數據資源,提升服務質量、降低服務成本、提高用戶參與度、增強決策科學性,為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和服務效能創造條件。
(1)精細化管理與清洗比對
對各部門現存的政務服務信息資源進行統一采集交換,并對采集的數據進行處理和保存。按照統一標準及口徑,對整合的政務服務信息資源進行比對清洗,構建統一的基礎數據庫。對整合的政務服務信息資源進行動態目錄管理,對各類信息資源涉及的元數據進行系統分析、影響分析,逐步實現元數據的標準化。對政務服務信息資源的質量進行管理,包括質量規則的制定、執行、統計等,促進數據質量不斷提升。對各類數據的開發提供安全可靠的調用手段,實現數據加密、脫敏、分級授權,向用戶提供數據、接口、應用等不同層次的開放方式。通過運營監控手段實現數據接口調用的綜合監控。
(2)智能化分析與深度挖掘
對政務服務過程沉淀的大數據建立數據模型,允許授權用戶進行多角度、多層次的關聯分析,支持向下或向上鉆取數據,進行切片、切塊分析等操作,完成深度挖掘與多維剖析,并借助圖表對數據進行形象的展示。
利用大數據實現智慧治理,如利用政務服務大數據,通過比對分布于不同業務部門的用戶基礎數據,核對低保人群身份的有效性,發現和查處逃稅等稅收違法行為等。推進事前預警、事中監管、事后追責的大數據支撐服務體系。形成基于大數據分析的政務服務知識庫,提高決策支持能力和個性化服務能力。
(3)推動數據引進和數據開放
借助和共享第三方數據,形成政務服務大數據的超集,豐富和擴大政務服務大數據的內涵和外延,不斷提升其有效性。積極推動政務數據開放,采用眾籌、眾包等方式,充分依托社會力量創新開發多級、多層、跨領域的公共服務。應依據有關信息安全規范,開放適宜公開的政務服務數據調用接口,鼓勵社會參與政務服務大數據應用開發,由用戶開發并上載其應用到政務服務平臺,經審核后發布,供其他用戶下載使用。
2.充分利用政務云,實現集約建設、共享利用
利用政務云平臺資源,推動政務服務平臺集約化建設。
(1)政務云建設
政務云平臺應相對集中建設,可考慮省、市兩級架構,打造省級層面統一規范、安全可靠的政務云平臺。可充分依托符合安全要求的第三方云平臺開展政務云建設,避免重復建設。
(2)政務云使用
應根據建設方提交的政務云資源申請,進行政務云資源的網上受理、審批、評估和交付,完成對政務云資源的分配、發布和收回。
(3)政務云管理及災備
應考慮結合防火墻、防毒墻、身份認證系統、堡壘機、流量控制等安全技術手段,做到防患于未然;結合入侵檢測、數據庫審計,做到嚴密地防御和快速地響應報警;結合日志審計系統,通過日志記錄對事故進行追根溯源。為政務云平臺設計備份冗余線路和災難備份手段,對主線路做備份鏈接和異地災難備份。保證政務云平臺服務的高可用性。
八、網上政務服務的監督考核
監督考核是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重要抓手。網上政務服務評估評價要按照“以用戶為中心”的原則,從公眾體驗和信息化支撐的角度,結合對網上政務服務的內容、管理和運維等多方面的考察,建立科學有效的評估指標體系,促進各級政府部門不斷提升政務服務供給質量。
(一)監督考核原則
1.客觀公正原則
按照統一設定的指標體系,全面綜合反映政務服務工作實際成效,確保整體評估的客觀性與準確性。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涉及到公眾體驗的指標數據,可采用獨立的第三方機構采集,避免傳統“內評估”的不足。涉及到政府職能部門政務服務過程中內部運轉的數據,運用技術手段對平臺系統運行中的相關數據進行實時信息監測。
2.用戶導向原則
注重對“互聯網+政務服務”實際應用成效進行評估,以辦事對象“獲得感”為第一標準,強化辦事對象在獲取政務服務過程中的便捷度和滿意度。
3.分類考核原則
綜合研判各地區差異,實際考核中采用區域分組、事項分類等方式,實事求是組織分類考核。
4.內外結合原則
“互聯網+政務服務”監督考核是一個閉環過程,除借鑒政府績效考核的常規程序和方法外,應根據自身的發展現狀和階段目標進行程序設計和方法選擇,采取“內外結合”的方法,將政府內部監督與第三方評估有機結合,推動監督考核工作的實施。
(二)內部監督
政務服務管理機構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針對政務服務運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各個環節,從事項公開信息的完整性、事項辦理的時效性、流程合法性和內容規范性等方面梳理本單位相應的內部監察規則,確定監察規則的類型、描述等內容,編制監察規則目錄,積極利用電子監察手段進行內部監督檢查。
根據政務服務事項的分類和業務辦理特點,電子監察規則分為以下五類:
——時效異常。對具有法定期限或承諾期限的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時間,進行辦理時效性方面的監察,包括臨近時限預警、辦理環節超期和辦理超期異常三個方面。
——流程異常。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過程中出現的暫停、中止、退回等過程和辦理結果,進行辦理流程規范性方面的監察,包括過程異常、結果異常和決定異常三個方面。
——內容異常。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過程中所涉及的申請表格、申請材料、辦理附件等內容,進行辦理內容規范性方面的監察,包括完整性異常和一致性異常兩個方面。
——裁量(收費)異常。對涉及自由裁量或涉及收費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裁量(收費)合規性等方面的監察,包括裁量異常和收費金額異常兩個方面。
——廉政風險點異常。對設有廉政風險點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風險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的監察。
(三)第三方評估
第三方評估是指獨立于政策運行過程之外的非盈利性第三方機構實施的評估,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監督。第三方評估應通過選擇科學的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法,對網上政務服務的過程進行綜合的、全方位的考察、分析并給予評價、判斷和總結,其目的是為優化政策措施、提高服務質量、判斷未來走勢等提供決策參考和依據。
1.評估方法
從政務服務的供給方和需求方兩個維度,針對政務服務發布數據、內部填報數據和系統實時數據,在充分考慮實際政務服務推進情況的基礎上,形成一套科學合理、具有高度導向性與前瞻性的綜合指標評價體系與綜合模塊計算方法。
供給側評估考核指標體系主要考核政府、部門提供網上政務服務事項的覆蓋度、發布事項信息的準確度和一體化平臺的應用水平等指標。評價考核數據的獲取,主要依據實時的數據監測、部門填報、后臺系統檢驗和抓取等手段。
需求側評估考核指標體系主要考核自然人、法人對各級政府部門提供網上政務服務的滿意度、政府部門提供政務服務的便捷度等指標。注重的是公眾對網上政務服務的滿意度的測評,該指標要充分吸納公共服務的接受者,即自然人、法人對網上政務服務的服務質量、友好程度、服務水平和服務能力的認知與評議,考核數據主要通過數據采集、問卷調查、網上服務評價、電話(短信)回訪等途徑獲取。
2.指標體系
應按照“以用戶為中心”的原則,從“公眾體驗”的角度,基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網站、網上審批大廳、網上辦事大廳)的數據,結合對網上政務服務的內容、管理和運維等多方考察,圍繞服務方式完備度、服務事項覆蓋度、辦事指南準確度、在線服務深度、在線服務成效度等方面,建立網上政務服務評估指標體系,評價網上政務服務的供給能力和服務質量。
服務方式完備度:重點評估網上政務服務提供的“可達性”,衡量公眾和企業是否可以通過服務的導航,方便、快捷和準確地找到所需服務。側重評估網上政務服務的提供方式、導引和渠道等內容,考核是否圍繞服務對象“生命周期”概念,通過多渠道、多模式的手段,強化政府服務職能,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具完備性、個性化和標準化的政務服務。
服務事項覆蓋度:重點評估網上政務服務提供的“可見性”,衡量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的發布和標準化情況。
辦事指南準確度:重點評估網上政務服務提供的“可用性”,通過逐條逐項梳理檢查辦事指南的基本信息、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表格及樣表下載、收費信息等內容,衡量辦事指南公布的相關要素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詳實性和實用性。
在線服務深度:重點評估網上政務服務提供的“可辦性”,通過制定網上政務服務辦理深度標準,衡量各事項的在線辦理實現程度。圍繞網上統一身份認證體系、證照互認、網上支付等方面內容,衡量政務服務在線一體化辦理程度。
在線服務成效度:從在線注冊量、網上辦件數量、服務時效、公眾滿意度、服務普及度等方面,評估網上政務服務的實施效果。
指南附錄五中的指標體系僅作評估參考,不作為第三方評估的約束性指標。
3.評價方式
“互聯網+政務服務”評估是一個多維度、多指標的復雜過程,受機構職能、業務定位、管理能力、發展情況等條件影響較大。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參照指標體系進行指標組合和權重調整,總分100分,根據得分,60分以上的可分為四個星級進行評定。
★★級: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化管理,統一規范省市縣三級政務服務事項;政務服務平臺基本功能齊全,支持多渠道服務方式;實體政務大廳通過政務服務平臺集中辦理所有受理政務服務事項,反饋辦理結果。評估計分達到60分以上(根據工作重點該分值可動態調整)。
★★★級: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實現動態管理;政務服務平臺功能齊全,與業務審批系統進行對接,部分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網上預受理;各級實體政務大廳之間平臺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基本做到同城通辦。評估計分達到70分以上(根據工作重點該分值可動態調整)。
★★★★級: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實現智能化管理;政務服務線上線下平臺功能完備,與業務審批系統有機融合,所有政務服務事項網上預受理;各級政務服務平臺上下左右互聯互通,信息充分共享,實現同城通辦、跨區域通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實現智能化管理。評估計分達到80分以上(根據工作重點該分值可動態調整)。
★★★★★級:政務服務線上線下平臺高度融合,信息惠民智能化,滿足用戶個性化需求;實現跨層級跨領域一網辦理、一站式服務,申請人辦事就近能辦、同城通辦、異地可辦;所有政務服務事項支持全流程網上辦理,對各流程環節實行動態管理和監督評價;實現政務服務數據充分共享和有效開放利用。評估計分達到90分以上(根據工作重點該分值可動態調整)。
(四)評估實施
1.實施主體和考核范圍
國務院辦公廳定期組織對各地區、各部門“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和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情況進行評估考核,依據當前“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推動重點,適時開展針對省級政府網上政務服務的評估,相關指標體系參考附錄五。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由辦公廳牽頭,組織本地區政務服務管理、審批改革、電子政務等有關部門,可參照附錄五指標體系,根據自身實際另行制定具體評估方法,構建本地區指標體系,對本級政府部門和所轄地市“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情況進行評估。各級評估實施主體可委托權威的非盈利性機構在統一的評估指標體系下開展第三方評估。
2.結果反饋與運用
加大考核結果應用力度,促進各級政務部門不斷提升政務服務供給質量。
(1)政府內部通報。考核評估應納入年度作風建設和績效考核,通報考核結果。
(2)社會公開。各地應定期將“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工作推進情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向社會公開。
附錄一
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要素
序號
要素名稱
內容說明
維護權限
備注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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