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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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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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提供的有效證件名稱,包括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7
申請人證件號碼
字 符
申請人提供的有效證件的識別號。如身份證號碼:330102198805059786
8
聯系人/代理人姓名
字 符
如果無代理人,聯系人就是申請人
9
聯系人/代理人證件類型
字 符
提供的有效證件名稱,包括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10
聯系人/代理人證件號碼
字 符
提供的有效證件的識別號。如身份證號碼:330102198805059786
11
聯系人聯系電話
字 符
申請人的聯系電話
12
郵編
字 符
申請人聯系地址對應的郵政編碼
13
通信地址
字 符
申請人的聯系地址
14
法定代表人
字 符
申請人是法人時需要填寫
15
申請來源
字 符
標識辦件的申請源頭,如政務服務門戶、實體政務大廳等
16
申請時間
字 符
時間格式:yyyy-mm-dd hh24∶mi∶ss
17
項目編號
字 符
有注冊項目的需要填寫項目編號,同國家投資項目管理監管平臺中的編號保持一致。
二、申請材料信息定義
序號
字段名
數據類型
描 述
1
辦件編號
字 符
基本信息的辦件編號
2
材料名稱
字 符
事項所對應的申請材料
3
是否已收取
字 符
標識申請材料收取的情況,1=是,0=否
4
收取方式
字 符
紙質收取、附件上傳、證照庫
5
收取數量
數 字
記錄所收取申請材料的數量
6
收取時間
日 期
時間格式:yyyy-mm-dd hh24∶mi∶ss
7
附件實體
二進制
如果有上傳附件,則該信息保存的是具體的附件信息
8
備 注
字 符
作為申請材料收取情況的補充說明
三、受理信息標準定義
序號
字段名
數據類型
描 述
1
辦件編號
字 符
基本信息的辦件編號
2
政務服務人員所在部門
字 符
進行受理操作的用戶所在部門
3
政務服務人員
字 符
登錄業務系統進行受理操作的當前用戶姓名
4
受理時間
日 期
時間格式:yyyy-mm-dd hh24∶mi∶ss
5
受理文書編號
字 符
四、辦理環節信息標準定義
序號
字段名
數據類型
描 述
1
辦件編號
字 符
基本信息的辦件編號
2
業務動作
字 符
通過、退回、其他
3
辦理環節名稱
字 符
4
下一環節名稱
字 符
5
審批人姓名
字 符
6
審批意見
字 符
7
環節開始時間
日 期
8
環節結束時間
日 期
9
備 注
字 符
五、特別程序信息標準定義
序號
字段名
數據類型
描 述
1
辦件編號
字 符
基本信息的辦件編號
2
特別程序種類
字 符
特別程序的種類:
A–延長審批
B–除延長審批之外的情況,如書面審查、實地核查、招標與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考試、考核;專家評審、技術審查、聽證、聽取利害關系人意見、集體審查、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其他審查方式等
3
特別程序種類名稱
字 符
填寫上欄列舉的實地核查、聽證、檢驗、檢測、檢疫、鑒定等,不在上列范圍時可自行擴展,自行擴展的都按B類處理,即在“特別程序種類”中填寫B
4
特別程序開始日期
日 期
提出特別程序申請的日期。時間格式:yyyy-mm-dd
5
特別程序啟動理由或依據
字 符
特別程序啟動理由、原因或依據
6
申請人
字 符
提出特別程序申請的人員
7
特別程序結束日期
日 期
時間格式:yyyy-mm-dd
8
特別程序結果
字 符
進入特別程序后得出的結論,比如實地核查、聽證、檢驗、檢測、檢疫、鑒定結果等
9
特別程序辦理意見
字 符
審批辦理意見
10
辦理人
字 符
特別程序結果辦理人員
六、辦結信息標準定義
序號
字段名
數據類型
描 述
1
辦件編號
字 符
基本信息的辦件編號
2
辦理人員姓名
字 符
3
辦結日期
日 期
4
辦理結果
字 符
準予許可、不予許可、轉報
5
結果證照編號
字 符
6
辦件結果電子文書
二進制
證照批文信息
7
辦件結果描述
字 符
證照照面信息描述
8
結果時效
字 符
辦件結果的時效
9
備 注
字 符
附錄四
自然人和法人實名注冊協議
一、自然人實名注冊協議
1.【目的意義】為保證網上政務服務用戶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法人用戶注冊、驗證應采用實名制。統一用戶注冊和驗證是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建立政務服務實施機構和行政相對人線上服務法律關系的前提,是今后全國政務服務實現網上“一地注冊,各地互認”的基礎。在您成為“互聯網+政務服務”實名注冊用戶(簡稱“注冊用戶”)之前,請確認您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同意遵循本協議的所有約定。
2.【協議適用主體范圍】政務服務門戶的運營管理權歸政務服務機構所有。本協議是您和**政務服務管理機構(簡稱“政務服務機構”),明確雙方通過**政務服務門戶和平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所訂立的協議。訂立本協議的用戶,應當是具備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服務內容】注冊用戶能夠訪問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網站、檢索靜態信息、進行在線咨詢、申辦政務服務事項,可在專屬用戶空間查詢所辦事項的過程信息和歷史信息,儲存信息資料,并自行維護用戶空間信息。
4.【用戶承諾與授權】注冊用戶在政務服務門戶進行注冊和使用本政務服務平臺時承諾并確認:
(1)提供及時、詳盡及準確的個人資料;
(2)使用本人手機號碼、社保賬號、銀行卡賬號、公積金賬號、身份證號、駕駛證號等個人信息進行實名驗證;
(3)及時更新注冊資料;
(4)同意接收政務服務機構推送的信息;
(5)在提請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過程中,按服務內容要求提供真實、準確的要件材料,并及時對上傳本平臺的要件材料做好更新維護;
(6)自愿選擇物流快遞、網上支付等第三方服務時,及時提供真實姓名、聯系地址、聯系方式、賬戶等相關個人信息;
(7)不存放與政務服務申辦無關的信息內容。
5.【用戶信息保障】政務服務機構依法保護個人隱私,不得違法違規向與政務服務無關的第三方提供用戶注冊資料。
6.【用戶的密碼和安全性】考慮到注冊用戶是特定的行政相對人,以其賬號操作的行為由注冊用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注冊用戶應妥善保管密碼,不得將賬號、密碼提供給他人使用。建議定期修改密碼,以確保賬號安全。
7.【禁止條款】注冊用戶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政務服務機構有權終止為用戶提供服務,并保留追責的權利。
8.【結束服務】注冊用戶若反對任何服務條款或對后續的條款修改有異議,或不需要接受相關政務服務,可自行注銷賬號,如之后需要使用相關服務,需重新進行注冊認證。
9.【注意事項】政務服務機構將加強網絡安全管理和風險防控,因技術原因和網絡中斷等因素,可能會造成注冊用戶的實時操作無效或暫停,請注意備份相關資料。
10.【其他規定】政務服務機構后期依照本服務條款及相關法律法規發布的補充規則,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原則上不再另行簽約。
二、法人實名注冊協議
1.【目的意義】為保證網上政務服務用戶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法人用戶注冊、驗證應采用實名制。統一用戶注冊和驗證是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建立政務服務實施機構和行政相對人線上服務法律關系的前提,是今后全國政務服務實現網上“一地注冊,各地互認”的基礎。在您成為“互聯網+政務服務”法人注冊用戶(簡稱“法人用戶”)之前,請確認您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同意遵循本協議的所有約定。
2.【協議適用主體范圍】政務服務門戶的運營管理權歸政務服務機構所有。本協議是由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與**政務服務管理機構(簡稱“政務服務機構”),明確雙方通過**政務服務門戶和平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所訂立的協議。
3.【服務內容】法人用戶能夠訪問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網站、檢索靜態信息、進行在線咨詢、申辦政務服務事項,可在專屬用戶空間查詢所辦事項的過程信息和歷史信息,儲存信息資料,維護用戶空間信息,并對政務服務事項的經辦人進行分級分類授權管理。
4.【用戶承諾與授權】法人用戶在政務服務門戶進行注冊和使用政務服務平臺時承諾并確認:
(1)提供及時、詳盡及準確的法人資料;
(2)及時更新法定代表人、授權人及經辦人等關聯信息;
(3)同意接收政務服務機構推送的信息;
(4)在提請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過程中,按服務內容要求提供真實、準確的要件材料,并及時對上傳本平臺的要件材料做好更新維護;
(5)自愿選擇物流快遞、網上支付等第三方服務時,及時提供真實姓名、聯系地址、聯系方式、賬戶等相關個人信息;
(6)不存放與政務服務申辦無關的信息內容。
5.【用戶信息保障】政務服務機構依法保護個人隱私,不得違法違規向與政務服務無關的第三方提供用戶注冊資料。
6.【用戶的密碼和安全性】考慮到法人用戶是特定的行政相對人,其賬號由法定代表人、授權人和委托經辦人實際操作,其行為應由法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上述用戶應妥善保管密碼,不得將賬號、密碼提供給他人使用。建議定期修改密碼,以確保賬號安全。
7.【禁止條款】法人用戶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政務服務機構有權終止為用戶提供服務,并保留追責的權利。
8.【結束服務】法定代表人若反對任何服務條款或對后續的條款修改有異議,或不需要接受相關政務服務,可注銷賬號,如之后需要使用相關服務,需重新進行注冊認證。
9.【注意事項】政務服務機構將加強網絡安全管理和風險防控,因技術原因和網絡中斷等因素,可能會造成法人用戶的實時操作無效或暫停,請注意備份相關資料。
10.【其他規定】政務服務機構后期依照本服務條款及相關法律法規發布的補充規則,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原則上不再重復另行簽約。
附錄五
省級政府網上政務服務評估參考指標體系
一級
指標
二級
指標
三級
指標
評估要點
評分標準
對應指南
要點
服務方式
完備度
A
服務
提供方式
A1
一站式提供
A1—1
評估考核本級網上政務服務的提供是否存在多平臺(多門戶)的情況
100分:本級網上政務服務由一個平臺(門戶)提供服務
0分:本級網上政務服務由多平臺(多門戶)提供服務
對應要點:五—(一)-集約建設
服務入口
A1—2
評估考核網上政務服務平臺(門戶)與本地政府門戶融合度
100分:政務服務平臺(門戶)在本地政府門戶首頁有明顯導引或鏈接
0分:政務服務平臺(門戶)在本地政府門戶首頁沒有明顯導引或鏈接
對應要點:五—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
服務提供
覆蓋程度
A1—3
評估考核本級網上政務服務平臺(門戶)是否多級聯動、統一入口、統一標準提供服務
100分:政務服務平臺(門戶)省、市、縣多級平臺集約化構建,統一標準提供服務
0分:未提供
對應要點:五—(一)-1—集約建設
檢索方式
A1—4
評估考核檢索方式的精準性和便捷性
100分:提供檢索功能
0分:未提供
對應要點:五—(一)-2—信息檢索
咨詢投訴
A1—5
評估考核咨詢投訴渠道是否對應到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
100分:提供在線投訴通道
0分:未提供
對應要點:五—(一)-2—用戶互動
服務導引
A2
事項性質
分類導引
A2—1
評估考核服務是否按事項性質(類型可參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其他類別、公共服務的分類)提供導引
100分:是
0分:否
對應要點:二—(二)-按事項性質分類
服務對象
分類導引
A2—2
評估考核服務是否按自然人和法人分類提供導引
100分:是
0分:否
對應要點:二—(二)-按服務對象分類
實施主體
分類導引
A2—3
評估是否按事項歸屬部門分類提供導引
100分:是
0分:否
對應要點:二—(二)-按實施主體分類
服務主題
分類導引
A2—4
評估是否按公眾和企業關注的熱點或重點領域分類提供導引
100分:是
0分:否
對應要點:二—(二)-按服務主題分類
服務層級
分類導引
A2—5
評估是否按所轄行政區劃(省級、市級、縣級、鄉級、村級)提供導引
100分:是
0分:否
對應要點:二—(二)-按服務層級分類
多渠道
服務
A3
PC端
A3—1
評估是否提供PC端服務
100分:提供
0分:未提供
對應要點:五—(一)-1—多渠道服務
移動端
A3—2
評估是否提供移動端服務
100分:提供
0分:未提供
對應要點:五—(一)-1—多渠道服務
政務公眾
賬號
A3—3
評估是否提供政務公眾賬號服務
100分:提供
0分:未提供
對應要點:五—(一)-1—多渠道服務
電話熱線
服務
A3—4
評估是否提供電話熱線服務
100分:提供
0分:未提供
對應要點:五—(二)-2—政務服務熱線
服務事項
覆蓋度
B
事項清單
公布情況
B1
權力清單
公布情況
B1—1
評估是否公布權力清單
100分:已公布
0分:未公布
對應要點:四—(二)-事項清單標準化
公共服務
清單公布
情況
B1—2
評估是否公布公共服務清單
100分:已公布
0分:未公布
對應要點:四—(二)-事項清單標準化
辦事指南
發布情況
B2
行政權力事
項辦事指南
發布情況
B2—1
評估納入本級行政權力清單的行政權力事項辦事指南發布情況
按照發布辦事指南的事項數量與納入本級行政權力清單的事項總數量占比計分(本事項按照事項小項(分項)統計)
對應要點:四—(二)-辦事指南規范化
公共服務
事項辦事指
南發布情況
B2—2
評估納入本級公共服務清單的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發布情況
按照發布辦事指南的事項數量與納入本級公共服務清單的服務事項總數量占比計分(本事項按照事項小項(分項)統計)
對應要點:四—(二)-辦事指南規范化
規范化
程度
B3
事項清單標
準化程度
B3—1
評估對列入清單的政務服務事項,是否按照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在縱向不同層級、橫向不同區域間,保持事項名稱、類型、依據、編碼等要素相對統一
100分:是
0分:否
對應要點:四—(二)-事項清單標準化
事項清單要
素完備程度
B3—2
評估事項清單是否具備名稱、編碼、類型、依據、行使主體、流程圖和監督方式等必備要素
100分:要素完備提供
0分:未提供
對應要點:四—(二)-事項清單標準化
辦事指南要
素完備程度
B3—3
依據本指南《附錄一: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要素》提出的36項要素名稱,評估辦事指南要素提供數量(根據工作推進進度和重點,前期評估以許可類事項為評估樣本)
按照發布辦事指南提供的要素數量計分
對應要點:四—(二)-事項清單標準化
事項清單與
辦事指南關
聯度
B3—4
評估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是否按事項集中關聯提供
100分:提供
0分:未提供
對應要點:四—(二)-事項清單標準化
辦事指南
準確度
C
(根據工作
推進進度和
重點,此項評
估可先以許
可類事項為
評估樣本)
事項基本
信息
C1
事項編碼
C1—1
評估是否按同一區域內的統一編碼規則進行賦碼
逐項檢查是否明確提供,按照無問題事項占總事項的比例計分
對應要點:四—(二)-2—辦事指南要素和附錄一
事項類型
C1—2
評估是否明確標注所屬事項類型(類型可參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其他類別、公共服務的分類)
逐項檢查是否明確提供,按照無問題事項占總事項的比例計分
對應要點:四—(二)-2—辦事指南要素和附錄一
辦理部門
C1—3
評估是否明確標注該事項的受理部門
逐項檢查是否明確提供,按照無問題事項占總事項的比例計分
對應要點:四—(二)-2—辦事指南要素和附錄一
法定時限
C1—4
評估是否明確標注該事項的法定期限,明確說明是工作日還是自然日
逐項檢查是否明確提供,按照無問題事項占總事項的比例計分
對應要點:四—(二)-2—辦事指南要素和附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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