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克先 ]——(2010-6-16) / 已閱55397次
婚外性行為及其法律后果
王克先
[內容提要] 現代社會,人們認為自己是身體的主人,成年男女自愿發生性行為,純粹是個人的私事。婚外性行為已是普遍現象,影響了主流道德觀念,沖擊了既有的社會秩序,還可能誘發(或本身就是)違法犯罪。現實中婚外性行為五花八門形式多樣,我國對一般婚外性行為、一般人的婚外性行為主要依靠道德調整和個人自律,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婚外性行為或者特殊人群的婚外性行為由法律、法規、黨紀、政紀來調整,這種格局從總體上看是合理的,但對某些婚外性行為的處理顯得過于嚴厲,法律可以對其采取更為寬容的態度。
[關鍵詞] 婚外性行為;類型;法律后果
一、引言。
人類社會進入了一夫一妻后,人的喜新厭舊、見異思遷的自然屬性并未消失。隨著社會的發展,婚外性行為非但沒有被遏制,反而變得越來越普遍。到了現代,人們的觀念有了很大的改變,人們認為,人是自己的主人,如何處置、使用自己的身體與他人無關,成年男女自愿發生性行為,純粹是個人的私事。
性科學將人類性行為劃分為三種類型:一是核心性性行為,即兩性性行為:二是邊緣性性行為;三是類性行為。本文所稱的婚外性行為屬于核心性性行為,是指男女婚外自愿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其落腳點,一異性,二婚外,三自愿,四不排除金錢,如通奸、“包二奶”、“找情人”、賣淫嫖娼等以及時尚的“一夜情”、換偶、3P等等。但自愿不等于不會觸犯法律,故本文的婚外性行為還包括因婚外性行為引發或本身就是的行政違法行為和刑事犯罪行為。
婚外性行為歷史悠久,可以說是婚姻這一形式的伴生物,社會對其評價卻有一個演變過程。如我國唐代并不視婚外性行為為越軌,很多人視其為一種風尚,宋以后婚外性行為被視為異端而加以禁止,如婚外男女性交被稱為“通奸”、“私通”,施以重刑。長期來對性的壓抑十分嚴重,在距今不遠的特殊年代,性更是不敢涉及的字眼,只要接觸到性字,就是作風問題,就是道德敗壞。從這一意義上說,對婚外性行為的寬容,表明了社會的進步。
1980《婚姻法》和1980年開始提倡和推行的獨生子女政策,客觀上推動了中國人性觀念的巨變。1980《婚姻法》規定了準許離婚的條件:感情確已破裂。大家認識到:愛情是婚姻的靈魂,愛情應置于婚姻之上,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獨生子女政策則確認了這樣一個事實:人們過性生活,不再僅僅是為了生兒育女,而且不允許僅僅為了生兒育女。
避孕技術實現了性與生育的分離,人們不再有意外懷孕和生育的壓力,可以輕松地享受性所帶來的快樂。交通工具的發達,網絡和移動通信的普及,更是給婚外性行為大開方便之門。
從有關資料反映,我國的婚外性行為已是很普遍的現象。這從網絡流傳的搞笑而真實的“全國二奶大獎賽2008年春季九項冠軍”可見一斑:
1、數量獎:原江蘇省建設廳長徐其耀,情婦146位;
2、素質獎:原重慶市委宣傳部長張宗海,常年在五星級酒店包養漂亮未婚本科女大學生17人;
3、學術獎:原海南省紡織局長李慶善,每次做愛后撰寫性愛日記、采集女人身上毛發,共寫下性愛日記95本,采集情人身上的某某標本236份;
4、青春獎:原四川樂山市長李玉書,20個情人年齡都在16~18歲,其中有中專生,也有大學生;
5、管理獎:原安徽省宣城市委書記楊楓,用MBA知識管理使用77個情人;
6、揮金獎:原深圳市沙井銀行行長鄧寶駒,僅"五奶小青"一人,800天就花了1840
萬元,平均每天23萬元,每小時1000元;
7、團結獎:原福建省周寧縣委書記林龍飛,為其22名情人共辦群芳宴,并設30萬元的佳麗獎;
8、和諧獎:原海南省臨高市城管大隊長鄧善紅,有6個情人,生6個孩子。
9、干勁獎:原湖南省通信局局長曾國華,向自己的5位情婦寫下保證書,60歲前與每個情人每周過性生活三次。
2007年底,胡紫微在中央電視臺體育頻道改名為奧運頻道的新聞發布會現場抖出丈夫張斌正在發生婚外情。而“艷照門”事件,除了涉黃,換個角度看是一起典型的多性伴婚外性行為事件。
《新世紀周刊》2008年中國人情愛狀況調查的第二部分,對于多性伴的網絡調查顯示,在生活中有4個以上性伴侶的占受調查總人數的28.11%,2個、3個的分別占10%多。今年4月“首屆北京國際優生優育計生用品展覽會”上,著名性學家馬曉年教授發布了《中國女性性福指數調查報告》。該調查報告的一項結果顯示,29.1%的女性有2-3個性伙伴,9.1%的有3個以上性伙伴。也就是說,約有40%的人有出軌或者婚外性行為。
從客觀上看,婚外性行為確實影響了人們的主流道德觀念,沖擊了既有的社會秩序,還可能誘發(或本身就是)違法犯罪。可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國家、社會、公眾對婚外性行為越來越寬容,對一般的婚外性行為、一般人的婚外性行為主要依靠道德調整和個人自律,只有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婚外性行為或者特殊人群的婚外性行為才由法律、法規、黨紀、政紀來調整和規范。
二、人們對婚外性行為的稱謂。
現實中婚外性行為五花八門形式多樣,人們對婚外性行為沒有統一的稱呼,且大多不是法律概念。現概括、羅列如下:
1、情人、一夜情
情人一般是指一方或雙方有配偶,婚姻之外有性行為的男女。情人的本質在于他們之間不是性與金錢、財物的交換,不以婚姻為指向。有的把工作上是助手的情人稱之“小密”。
男女只是一夜(次)或數夜(次)發生性行為,不存在錢和性交易的稱之“一夜情”。
2、外遇
外遇,顧名思義就是指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外遇又被稱為出軌、婚外情、婚外戀,男性外遇被稱為偷腥族,女性稱為出墻族。
3、婚外戀
婚外戀,一般泛指婚姻以外的男女戀情、兩性關系。
4、偷情
偷情大多數是以性為結合的基礎,互有好感,但沒有很深的感情或愛情。偷情方式主要是一夜(次)情、幾夜(次)情,之后好聚好散。但也有人會將偷情發展成為長期的婚外戀,因此人們往往將偷情混同為婚外戀。
5、第三者
第三者,是指與有配偶者有兩性關系,也可能是沒有兩性關系而有親密情感的人。
典型的第三者應當是指希望與某一有配偶的異性結婚或導致對方原有婚姻關系破裂的人。
6、通奸,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己有配偶的人之間自愿暗中發生兩性關系的行為。
7、同居,是指男女長期或暫時共同居住生活,包括性的結合。
同居分為二種情形: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是指無配偶的男女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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