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彥 ]——(2013-3-19) / 已閱30178次
英國保險監管在為市場退出行為產生的消費者損失做好必要準備的同時也制造了進入市場的門檻,但卻控制在不影響保險行業競爭的程度內。 英國的保險監管并不對價格進行監管,只是控制保險公司的合同、產品、業務以及條款的條件,并對保險公司所有權和結構進行監管。以上這些都是保險行業自由競爭得以維系的制度層面上的保障。
(四)對中國的啟示
1、現行的監管制度簡介
保險業的發展,尤其是保險市場的開放,需要我國政府對保險業進行規范,加強保險監管。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實行的是按照指令與計劃進行保險監管的形式,1982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對財產保險合同作了專門的規定。其后,《保險法》、配套規章和管理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保險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形成。保險業開始了依法監督管理時期。
(1)監管制度架構
現行監管制度根據監管對象不同其主要架構如下:
首先,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對保險分公司的監管主要集中在
1、市場準入監管,包括申請成立保險公司的資本金、保險保證金、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精算人員、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資格要求;保險公司申請成立分支機構以及破產、撤銷、解散的規定。2、業務范圍的監管。保險公司實行分業經營。允許財產保險公司兼營短期健康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3、償付能力監管。它包括最低償付能力額度的計算和實際償付能力額度的確認。4、保險投資的監管。5、準備金的監管。我國《保險法》和《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都對保險公司準備金管理有明確的要求。規定了各項法定責任準備金的提取辦法和精算規定,要求保險公司應根據保障被保險人利益、保障償付能力的原則提取各項準備金。6、再保險的監管。包括再保險主體的進入退出機制、償付能力監管、再保險合同監管等。
其二,對保險中介機構的監管。保險中介機構指保險經紀公司、保險代理機構、保險公估機構,監管機構對中介機構的資格認證和業務經營進行監管。保險中介機構是服務于保險人和投保人的中介服務機構,直接面對消費者,所以保險中介的形象和信用非常重要。由于我國保險中介的市場秩序比較混亂,違規支付代理手續費,誤導消費者、欺騙客戶的現象時有發生,甚至惡意挪用、拖欠保險公司保費,采取埋單、撕單等手段謀取非法利益,所以對保險中介機構的監管重點不是放在償付能力上,而是更偏重于服務質量、服務方式、服務責任等市場行為。
其三,對保險產品(條款和費率)的監管。關系社會公共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保險監管管理機構備案
(2)現行監管方式
現行我國保險監管的主要方式與手段為行政審批。行政審批制度一直是我國政府監管部門行使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險監管的重要手段。我國的保險行政審批涉及市場準入、產品條款和費率、經營及管理人員任命等多方面。
實踐證明,“采用行政審批制度而管得過多、過細,不僅使保險監管成本增加,還有可能缺乏效率”。 根據現行監管規定,除了影響社會公眾利益的險種外,保險產品的費率和條款的制定由原審批制改為報備制,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自主權。
中國保監會在2002年即已取消58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包括: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比例核定、保險公司購買中央企業債券額度審批、保險公司在境外運用資金審批、保險公司投資基金資格審批、保險公司超比例的固定資產投資審批、境外保險代表機構升級為分支機構審批、保險公司以保監會認可的有價證券繳存資本保證金審批、保險經紀公司業務范圍審批和經營區域的核定、保險代理機構業務范圍審批和經營區域的核定、保險公估機構業務范圍審批和經營區域的核定、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審計事務所從事與保險相關業務資格審核、法定分保再保險公司指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審批等。
我國保險監管的另一種主要方式為非現場監管,目前首要的就是財務分析,F階段主要是通過保險公司遞交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報表來對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進行監督檢查。
2、中國保險市場監管不足
保險業監督管理是指國家保險業的監督管理部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當前,中國保險監管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第一、保險監管發展不成熟。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十1998年成立,時間不長,在保險監管方面還缺乏經驗。
第二、保險監管目標有局限性。保險監管通常比較重視對保險公司的監管,目標往往是為了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這樣必定導致保險市場其他方的利益無法得到充分的重視和有效的保障,從而造成了保險監管目標的局限性問題,不利于保險業的發展。
第三、保險監管存在信息不充分的問題。與市場存在的信息不充分問題類似,政府在實施保險監管時同樣存在信息不充分的問題。由于信息不充分問題的存在,導致政府實施保險監管時,在提出保險問題與采取保險方法等方面存在困難。
第四、保險監督的外部審計制度不健全。對于保險公司公布的報表和其他數據資料的正確性、準確性、真實性等方面,保險監管機構缺乏必要的外部審計制度,導致保險行業在數據準確性方面普遍存在虛假問題。
第五、保險監管人員素質方面存在問題。在業務知識方面,很多保險監管從業人員保險監管知識缺乏,導致保險監管方面存在漏洞等問題。
現行保險監管并不能完全滿足保險業健康發展的需要,其中最大的問題在于監管的過程中沒有找準管控方向。在應該嚴格管控之處監管不足,在應該讓市場自由調節之處監管過度。
市場經濟本身并不絕對排斥國家和政府的行政管理,良好的監管能夠發揮國家強制力來為保險行業經濟運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社會條件。但是,在應該讓市場經濟自由調節的問題上實行過分集中化的行政管理,一定會阻礙保險業務的發展,也打擊了保險企業經營的積極性。保險公司作為市場經濟中的獨立法人,應該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能夠自主獨立地決定自己經營的方針和政策。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保險監管機關不應干預保險企業的經營行為,只要其經營行為不違反社會公眾利益、不違背市場經濟規律。就不應破壞了其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權利。
監管之所以會在應該嚴格管控之處監管不足,在應該讓市場自由調節之外監管過度,主要的原因是未能抓住保險市場問題的主要矛盾及其根源:
首先,監管部門將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用于行文審批與市場整頓,使得不斷的審查、檢查等工作占用了大量的監管資源,并希望以此解決違規問題。但是,監管部門審查、檢查工作依據的是保險企業報送的材料,這些材料有相當程度的虛假成分。
第二,監管部門將工作重心放在防范違規行為和違規行為的處罰上,強調對交易雙方之間矛盾糾紛的解決,而不看重對矛盾問突從根源上的疏導,未能意識到創造良好的保險文化環境、培育良好的保險土壤的重要性。
第三,監管部門調控非良性競爭的手段單一,重點是通過制定政策、統一指導價格、統一行為指引、業務發展指引等來防止企業主體間形成惡性競爭,使保險公司產生惰性,會不自覺地對監管部門的決策和動向產生依賴,長此以往,保險企業在服務和產品的創新方面失去主動性和靈活性,對市場需求的變化難以做出迅速的反應。
總結中國保險市場監管的內容和方式,可以看出我國在監管方面與美、日、英等國相比,有以下三點不足:
第一、監管內容上以政府強制力規范保險企業市場為主,對保險業市場自由調節范圍內的內容干預較多。
第二、監管政策的目標傾斜,偏重于要求保險業為社會穩定發揮作用,但對保險業在資金、金融、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不足。
第三、缺少對保險業外部環境的建設,對從業人員和消費者的引導和教育方面的內容。
這種監管上的問題的存在,必將導致我國保險市場上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一直難于解決,保險市場健康發展的目標實現一直存在阻礙。
三、中國保險市場主要違規問題及其根源分析
(一)保險企業數據失真問題及其根源分析
1、市場經營主體與監管者之間的矛盾——數據失真
(1)數據失真問題是保險市場主要矛盾之一
從市場組成要素這一層面看,市場秩序由市場環境、市場主體、市場客體、市場媒介和市場規則構成。其中:市場環境是指市場所在的時間和空間以及市場所處的歷史文化背景。市場主體是指在市場中從事交換活動的人。根據市場主體的不同,可以把市場秩序分為產業秩序、行業秩序、中介組織秩序等。市場客體指的是市場交換的對象和內容。市場媒介指市場交換賴以進行的工具、途徑和手段。市場規則是市場交換各方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它既包括非正式的規則如風俗習慣和倫理道德等,也包括正式的規則如各種契約、法律法則等。市場規則是市場秩序的集中體現和構建基礎。
規則是各種先驗的自然秩序的體現,反過來會通過主體的意識對秩序 構建起到巨大的基礎作用。對于究竟什么是市場規則我國理論界作過不少的注釋,筆者認為最為可取的解釋是“市場規則是指市場主體在市場中為實現一定的目標所形成的、為所有人必須共同遵循的行為準則的總和。由于市場規則主要是指用來規范和調節市場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或行為關系的各種準則,故也可稱之為市場規范。”
正如前文所論述的,市場規則是市場交換各方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它既包括非正式的規則如風俗習慣和倫理道德等,也包括正式的規則如各種契約、法律法則等。市場主體自身是市場規則供給的主體。同時,做為市場規則定義的補充,我們還應看到,有強制力保障的規則可以一定程序上決定市場主體、客體、交易行為等市場其它要素。
在自發狀態下,人們不一定天然地就是市場規則的制定者、遵守者和維護者。應當說,市場規則的供給和維護,并非產生于自發的市場行為。在市場交換關系發生時,人們可以遵循市場規則,也可以不遵循市場規則。因此,約束人們的市場行為,需要市場以外的力量。市場以自由和自主的個體為基礎,但是,自由和自主的主體之間的博弈互動卻極難實現合作的秩序。盡管重復博弈的研究表明,自利的個體在反復博弈過程中會自發形成合作秩序;但是,同樣的研究和現實生活也表明,即使在重復博弈狀態下,人們仍然會進行非合作的選擇,從而使秩序的自發建立成為不可能。
國家(政府)之所以能有效地發揮推動市場規則形成的作用,也是因為有相應的市場主體為基礎。市場規則形成是一場巨大的社會歷史變革,它的持續推進離不開市場物質基礎及市場思想文化和價值觀念的支持。市場規則形成是一項巨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國家只有建立起一種經濟行為、政治組織、社會結構和思想文化之間良性互動的整體推進機制,才能有效地推動市場規則形成的進程。
因而,從市場組成要素這一層面上講,具有國家強制力保障的市場規則可以被認定為是主要矛盾。市場規則也必須國家強制力來保障,甚至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國家強制力對具體市場規則的制定起關鍵作用。
在市場各個要素中,市場規則往往能夠總體反映市場秩序情況,因而市場規則的制定和執行情況也最能夠從總體上影響市場秩序。目前我國保險業市場規則在形成和執行方面問題多而復雜,我們需要一個切入點去探究眾多問題現象的問題根源,也需要一個切入點來解決問題。這個切入點就是主體與監管者之間溝通的基本依據——保險企業經營數據。數據失真現象是中國保險市場主要違規問題之一,充分地反映出了中國保險市場在市場規則的形成與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
(2)數據失真問題及其影響
現階段監管者對于保險企業的管理很大程度上依據企業經營數據。財務業務數據和會計報表是保險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綜合反映,因此財務報表信息是保險企業管理層和政府監管部門決策的重要依據。當前,我國保險業已經站在新起點,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既面臨難得的戰略機遇期,也處在矛盾凸現期.隨著我國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和融入國際保險業程度的不斷加深,保險創新不斷涌現,保險市場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從目前了解到的情況看,反映在保險業務數據管理上的問題主要就是業務數據存在失真問題:部分保險機構和從業人員在業務經營管理中采取各種手段弄虛作假,導致財務會計數據失實,嚴重動搖了保險企業經營情況判斷和監管決策的數據基礎。
具體地說,這些數據失真的現象有幾類:
一是保費收入不真實。存在通過虛掛應收保費、坐扣保費、凈保費入賬、撕單埋單、陰陽單證、系統外出單、虛假批單退費等方式截留保費收入的問題,以及不按權責發生制確認保費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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