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召利 ]——(2020-6-19) / 已閱36017次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8〕11號)
第五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十七條 對于連帶債權人中的一人發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權人也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對于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務人也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四審稿)》(2017年3月8日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第一百九十九條 對連帶權利人或者連帶義務人中的一人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中斷的效力及于全部連帶權利人或者連帶義務人。
要點二十一:修改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律效果,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一律重新計算六個月。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ㄒ唬┎豢煽沽;
。ǘo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ㄎ澹┢渌麑е聶嗬瞬荒苄惺拐埱髾嗟恼系K。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關聯法條】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要點二十二:新增規定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8〕11號)第一條規定了幾種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并未被吸收納入《民法典》之中,《民法典》施行后,上述幾種債權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規定,有待觀察。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ㄒ唬┱埱笸V骨趾、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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