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0305
- 書名:招標投標重點法律實務(案例評析版)
- 作者:李金升著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4年7月
- 入庫時間:2014-7-23
- 定價:5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共涉及45個招投標重點法律實務,其中大部分內容均結合實戰中的典型案例進行了講解,易讀、實用性高。
本書所引據法律法規均為最新、最權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在適用中所存在的典型、普遍問題進行了深入解析。
圖書目錄
第一編 投標類重點法律實務
重點一:“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的法規詳解
重點二:法律角度解讀“邀請招標”
重點三:重新招標的三種法定形態:“應當”“可以”“或者”重新招標
重點四: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但又可以不進行招標的法定條件
重點五: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的權利及其限制
重點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終止招標”須慎重
重點八:依法必須招標項目與自愿招標項目的法律適用對比
重點九:“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而無須招標的法律界定
重點十:非強制性招標項目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嗎?
重點十一:招標文件的售價誰說了算?
重點十二:從招標人角度防范招標代理合同的法律風險
重點十三: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招標無效”的法律分析
附錄1—答記者采訪:公開招標費用占合同金額的 20%,可以采用邀請招標嗎?
第二編 投標類重點法律實務
重點十四:導致“投標無效”和“無效投標文件”的法定原因
重點十五:工程建設項目投標被“否決”的法定原因
重點十六:工程建設項目“串標”的認定及其法律責任
重點十七:投標保證金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法律保障與限制
重點十八:工程施工投標保證金可否超過80萬元?
重點十九:限制或排斥工程建設項目公平投標行為的法律風險
重點二十:依法不得參加投標的主體
重點二十一:拒收投標文件的法律評析
重點二十二:投標有效期的法律限制
重點二十三:案說最高投標限價的公布時間
重點二十四:投標保證金超額,怎么辦?
重點二十五:同一投標人能否提交兩份不同報價的電子投標文件
重點二十六:掛靠借用資質情形下串通投標罪主體認定之辯
第三編 開標評標中標類重點法律實務
重點二十七:論依法不得參加評標的人員
重點二十八:“重新評標”遭遇的“法律難題”及建議
重點二十九:中標后“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界定與法律風險
重點三十:第一中標候選人,一定是中標人嗎?
重點三十一:論導致“中標無效”的法定原因
重點三十二:中標人漏報暫估價的責任該由誰承擔?
重點三十三:是取消中標資格,還是取消投標資格?
重點三十四: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須參加開標?
重點三十五:可否由招標人的子公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附錄2—答記者采訪:弄虛作假,只有中標了才能處罰嗎?
第四編 綜合類重點法律實務
重點三十六:招標選擇土地一級開發實施單位的法律規制
重點三十七:招標與拍賣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混淆及其法律風險
重點三十八:招標人簽訂BOT協議應關注的法律問題
重點三十九:招投標活動與資格被強制暫停的法定原因
重點四十:招標投標程序的法定時限及違法后果
重點四十一:混淆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評標委員會法定職權的法律風險
重點四十二:暫列金額項目是否必須招標投標
重點四十三:處理招標和投標文件中“不一致”的法律分析——以相關法規規定為視角
重點四十四:處理招標和投標文件中“不一致”的法律分析——以招標文件標準文本為視角
重點四十五:工程建設招標項目居間的法律風險防范——從居間人的角度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