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4567
- 書名:人民法院訴訟文書樣式、制作與范例:民商事卷
- 作者:司法文書研究中心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5年7月
- 入庫時間:2015-7-24
- 定價:168
圖書內容簡介
了解文書 | 指明文書的作用及適用情形。
文書樣式 | 直觀明了,結合具體案情填入具體內容即可。
制作說明 | 提示制作注意事項,幫您輕松使用文書樣式。
舉例示范 | 真實文書案例,為您提供更詳細的借鑒參考。
法律鏈接 | 附錄相關法規,方便您查找和使用法律文件。
人民法院的訴訟文書,記錄、承載了每一個具體的司法行政行為,可以說,一份訴訟文書體現著人民法院處理社會糾紛的能力。本書介紹、梳理了民事訴訟中各種常用訴訟文書的樣式與范例,并對各種訴訟文書的制作問題進行提示。
一書在手,檢索方便,輕輕松松獲得海量的訴訟文書的樣式范本,解決下筆無思路、細節難到位的文書制作難題,幫您節約時間、提升效率、緩解案牘勞累的同時,更助您迅速提升訴訟文書的行文質量,從容應對裁判文書上網公開的實際需求,實現司法行為的公正、權威、高效。
圖書目錄
第一章民事裁判文書
第一節判決書
民事判決書(一審民事案件用)
民事判決書(二審維持原判或改判用)
民事判決書(撤銷失蹤宣告或死亡宣告用)
民事判決書(撤銷有關民事行為能力的宣告用)
民事判決書(選民資格案件用)
民事判決書(指定監護人案件用)
民事判決書(確認民事行為能力用)
民事判決書(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使用)
民事判決書(撤銷認定財產無主的判決用)
民事判決書(公示催告程序除權用)
民事決定書(確認人民調解協議用)
民事判決書(認定財產無主的判決用)
民事判決書(審理案外人申請執行異議用)
民事判決書(審理申請人執行異議用)
第二節裁定書
民事裁定書(對原審不予受理的上訴案件用)
民事裁定書(準許或不準許撤訴用)
民事裁定書(按撤訴處理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起訴用)
民事裁定書(駁回起訴用)
民事裁定書(對管轄權有異議的上訴案件用)
民事裁定書(對原審駁回起訴的上訴案件用)
民事裁定書(先予執行用)
民事裁定書(駁回申請人申請撤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仲裁裁決用)
民事裁定書(準許或不準撤回上訴用)
民事裁定書(中止或終結訴訟用)
民事裁定書(駁回支付令申請使用)
民事裁定書(補正裁判文書中的筆誤用)
民事裁定書(撤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用)
民事裁定書(終結督促程序用)
民事裁定書(終結特別程序用)
第三節調解書
民事調解書(一審民事案件用)
民事調解書(二審民事案件用)
第二章民事簡易程序訴訟文書
民事判決書(被告承認原告全部訴訟請求的)
民事判決書(被告對原告主張的事實和請求部分有爭議的)
民事判決書(當事人對案件事實沒有爭議的)
民事判決書(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爭議較大的)
民事調解書(人民法院根據調解前置程序主持調解的)
民事調解書(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主持調解的)
人民法院調解協議
口頭起訴登記表
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
送達回證
傳票
轉換程序通知書(一)
轉換程序通知書(二)
申請轉入普通程序審批表
領取裁判文書通知書
第三章民事審判監督程序訴訟文書
**節判決書
民事判決書(本院按一審程序再審用)
民事判決書(下級法院按二審程序再審用)
民事判決書(上級法院提審用)
民事判決書(下級法院按一審程序再審用)
民事判決書(本院按二審程序再審用)
民事判決書(上級法院提審用)
第二節裁定書
民事裁定書(駁回當事人再審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提審或者指令下級法院再審用)
民事裁定書(指令下級法院再審用)
民事裁定書(本院依職權提起再審用)
民事裁定書(本院依職權再審案件中止或終結訴訟用)
民事裁定書(本院依職權再審后發回重審用)
民事裁定書(本院對原審裁定駁回起訴的案件用)
民事裁定書(本院提審用)
民事裁定書(抗訴案件發回重審用)
民事裁定書(抗訴案件中止或終結訴訟用)
民事裁定書(準予撤回抗訴或終結再審程序用)
民事裁定書(終結對再審申請的審查用)
民事裁定書(審查中按當事人撤回再審申請處理用)
民事裁定書(審查中準許或不準許撤回再審申請用)
第三節調解書
民事調解書(本院依職權再審用)
民事調解書(審查中調解達成協議用)
民事調解書(下級法院再審用)
關于申請再審人×××與被申請人×××(案由)
一案的審查報告
第四節通知書
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通知被申請人用)
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用)
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通知原審其他當事人用)
調卷函(調取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原審卷宗用)
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
內部函(指令下級法院再審用)
第四章民事訴訟證據文書
應訴通知書
舉證通知書
準許延長舉證期限申請通知書
不予準許當事人變更舉證期限申請通知書
因公告送達變更舉證期限通知書
因追加當事人或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變更舉證期限
通知書
二審指定舉證期限通知書
重新指定舉證期限通知書
人民法院依職權組織證據交換通知書
人民法院依當事人申請組織證據交換通知書
不予準許證據交換申請通知書
準許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通知書
駁回證據保全申請通知書
證據保全擔保通知書
不予準許延長舉證期限申請通知書
準許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通知書
不予準許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通知書
人民法院依職權通知證人出庭作證通知書
準許重新鑒定申請通知書
不予準許重新鑒定申請通知書
準許具有專門知識人員出庭協助質證的申請通知書
不予準許具有專門知識人員出庭協助質證的申請通知書
對新的證據提出意見或者舉證通知書
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通知書
人民法院決定書(不予準許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用)
復議決定書(駁回不予準許調查收集證據申請的復議)
復議決定書(撤銷原決定)
民事裁定書(證據保全用)
證據收據
第五章破產程序法律文書
**節破產通用文書
民事裁定書(確認債權表記載的無爭議債權用)
民事裁定書(撤銷債權人會議決議時用)
決定書(依職權更換管理人用)
決定書(許可或駁回管理人辭職申請用)
決定書(認可或駁回債權人會議關于管理人報酬異議用)
決定書(指定債權人會議主席用)
決定書(認可債權人委員會成員用)
決定書(臨時確定債權額用)
決定書(指定管理人用)
決定書(針對監督事項作出決定用)
復議決定書(維持或撤銷下級法院拘留、罰款決定書用)
拘留決定書
罰款決定書
復函(許可管理人為某些行為用)
公告(更換管理人用)
通知書(告知債務人有關人員的相關義務用)
通知書(確定管理人應收取的報酬數額用)
通知書(確定管理人報酬方案用)
通知書(調整管理人報酬方案用)
第二節破產清算文書
民事裁定書(受理對已解散企業法人負有清算責任的人的破產
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債權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債務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權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務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駁回債權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不予受理破產清算申請的裁定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對已解散企業法人負有清算責任的人的
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駁回債務人的破產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駁回對已解散企業法人負有清算責任的人的破產
清算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駁回破產清算申請的裁定用)
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予認可債務人財產的管理方案用)
民事裁定書(追加分配破產財產用)
民事裁定書(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用)
民事裁定書(通過破產財產的變價方案用)
民事裁定書(認可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用)
民事裁定書(終結破產程序用)
民事裁定書(宣告債務人破產用)
民事裁定書(不足清償破產費用時宣告債務人破產并終結破產程序用)
復議決定書(維持或撤銷本院民事裁定書用)
決定書(管理人終止執行職務用)
公告(不足清償破產費用時宣告債務人破產并終結破產程序用)
公告(受理破產清算申請用)
公告(終結破產程序用)
通知書(受理債權人的破產清算申請后通知債務人提交材料用)
通知書(收到破產清算申請后通知債務人用)
通知書(受理破產清算申請后通知已知債權人用)
第三節和解文書
民事裁定書(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破產清算申請后裁定債務人和解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破產申請后裁定不予受理債務人提出的和解
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不予受理和解申請的裁定用)
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予認可和解協議用)
民事裁定書(和解協議草案未獲通過時裁定終止和解程序用)
民事裁定書(認可債務人與全體債權人自行達成的協議用)
民事裁定書(確認和解協議無效用)
民事裁定書(終止和解協議的執行用)
通知書(裁定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請后通知已知債權人用)
公告(裁定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請用)
公告(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裁定債務人和解用)
公告(認可和解協議并終止和解程序用)
公告(終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債務人破產用)
第四節重整文書
民事裁定書(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債權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裁定債務人重整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權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務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請用)
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不予受理重整申請的裁定用)
民事裁定書(批準重整計劃草案用)
民事裁定書(批準重整計劃用)
民事裁定書(不批準重整計劃用)
民事裁定書(不批準重整計劃草案用)
民事裁定書(延長重整計劃執行期限用)
民事裁定書(延長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用)
民事裁定書(延長重整計劃草案提交期限用)
民事裁定書(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用)
民事裁定書(法院直接裁定終止重整程序用)
民事裁定書(根據申請終止重整程序用)
決定書(許可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用)
決定書(設小額債權組用)
公告(根據申請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債務人破產用)
公告(受理債權人或債務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請用)
通知書(協助執行重整計劃用)
通知書(收到重整申請后通知債務人用)
復函(許可擔保權人恢復行使擔保權用)
第五節破產衍生訴訟文書
民事判決書(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訴訟一審用)
民事判決書(破產債權確認訴訟一審用)
民事判決書(破產撤銷權訴訟一審用)
民事判決書(確認債務人無效行為訴訟一審用)
民事判決書(取回權訴訟一審用)
民事判決書(追收出資訴訟一審用)
民事判決書(別除權訴訟一審用)
民事判決書(對外追收債權或財產訴訟一審用)
民事判決書(追收非正常收入訴訟一審用)
民事判決書(損害債務人利益賠償訴訟一審用)
民事判決書(破產抵銷權訴訟一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