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8008
- 書名:法意對話錄
- 作者:魏小強著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3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4-1-8
- 定價:48
圖書內容簡介
法學都學什么?怎么學?有沒有什么重點?還有,如何考試呢……作為法學的入門者,有著初來乍到的興奮與好奇,也有面對挫折的困惑與失落,以及對自己未來的關切與疑慮等等。這里面的每一個問題,都來自學習者自己,因此,無論深刻還是膚淺,幼稚擬或成熟,其所映出的,都是法律人童年的影子,單純而真實。因為問的零碎,答的也就不可能系統,所有的只是一些有關法律與法學學習的片言只語,點到為止,甚至還沒有點到。《法意對話錄》作者魏小強根據常年的教學經歷和與學生的交流所得,進行了系統的歸納整理,以對話的形式將所思所想生動地呈現出來。
圖書目錄
你幸福了嗎(代序)
第一篇 入門學法
大學就是學習怎樣學習
學習法律就是背法條嗎
對學法律不感興趣怎么辦
法和法律是一回事嗎
法學和法理學有什么關系
該怎樣學習法理學這門課呢
學習者沒有問題的禁區
法律思維不是憑空產生的
想得更多更深一些就會理性了
學習者要有“拿來主義”精神
想超越“夢想”,就不要太計較“代價”
生病、請假與聽證
讀書的功夫
專業書籍閱讀的三重進境
可以推薦一些法學著作嗎
既非為考試而生,可不為考試而學
旁聽法院庭審是公民的權利
讓學生滿意是教育服務者的義務
你的個性就是法律人的個性
讓自己成熟起來,堅強起來
發現并熱愛你的所愛
第二篇 法理思索
法律是何種意志的體現
法律是上層建筑中的制度部分
法律的過去與未來
自然法、法律自然主義及唯心主義
習慣法的地位和影響
政策是何種意義上的法的淵源
為什么同一法律會有不同的身份
社會規范意味著可以被反復適用
法律不是萬能的
法律的內容并非越詳細越好
法的效力問題
法律原則的意義
法言法語是認知和表達法律的有效工具
法律關系的主體必須是“人”才行
法律行為的外面與里面
法律責任是怎么回事
人的權利是天賦的嗎
權利義務麻辣燙
客觀事實不等于法律事實
刑訊逼供是違背社會正義的非法行為
一事不再理及其他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兩個特殊情況
法律解釋有沒有對錯之分
正義的模式
實現“法治”是我國社會發展的必然
第三篇 法律常識
一般人沒有違反憲法的資格
中國公民在國外也要遵守中國法
個人權利的法律邊界
刑民法律,道不同,規矩不同
合同的效力
債權人不得不面對的法律風險
可以聲明斷絕親屬關系嗎
事實婚姻已是過去時了
知識產權是什么樣的權利
網絡虛擬財產也受法律保護
不同性質的法律責任是不一樣的
時效免責并不意味著“時間可以淡化一切”
監護就意味著要對他人的行為負責
醉酒不免責,舉杯多掂量
交通肇事者應當支付受害人的整容費嗎
工傷賠償的內容和程序
子彈誤中后的法律責任
犯罪與刑罰之性質與情節
犯罪與刑罰之區別與認定
犯罪與刑罰之追訴與懲罰
類推適用是怎樣一種情形
“私了”與“公了”
與法院打交道的那些事
只有生效的判決才具有執行力
第四篇 法意人情
我們應該遵守不合時宜的法律么
善良違法的代價
法律只對人的行為的正當部分免責
法律中的人道主義
安樂死中的情、理、法
法律需要考慮行為的“道德情結”嗎
適當的“道德情緒”是保證法律公正所需要的
千萬不要跟道德過不去
“見死不救”與“該死又救”的糾結
人有自殺的權利嗎
對有看護過失的父母應追究法律責任么
惡棍與家暴受害者不可同日而語
法律應當給公序良俗以應有的尊重
法治的趨向就是將雷鋒精神制度化
一個對弱勢群體缺乏關心的社會將何去何從
因為尊重法律,所以選擇理解和寬容
法官不是法律的自動售貨機
法官能夠“以德入判”嗎
同案不同判的問題
法律職業道德的糾結
法律職業者要勇于面對社會現實
第五篇 生活法事
學生,教師
學生,學校
“愚人節”外的法律傳說
面條里的臭蟲
維護合法權益要采用合適的方法
謹慎使用就是對個人信息的最好保護
證件、押金可不能隨便留
婚約吹了,聘禮要返還嗎
事實婚姻的司法認定
法律如何判斷夫妻之間的“忠誠”
離婚與繼承時的財產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須謹慎
保護軍婚是為了“穩定軍心”
親兄弟,明算賬
鄰里無大事,近鄰勝遠親
勞動合同與“生死狀”
天鵝肉可不是隨便吃的
小偷可惡,但也不能打死
乘客有權要求公交售票員停止載客嗎
古鎮居民的風光與無奈
鐵老大的買賣
置身公共場所就得有注意義務
第六篇 社會說法
“山寨”中的法律與社會
一元錢官司,打的是一口氣
店家為何敢將偷稅行為寫在自家菜單上
我該為避免珍稀物種滅絕而獻身嗎
彭宇案的啟示
“我爸是李剛”之后
人不能漠視法律,喪盡天良
出于探索真相的好奇心就可以違法犯罪嗎
資方對失業勞動者的補償是其必要義務
偷自家的錢也會構成犯罪
這是社會為人的成長所付出的代價
諒解不是減輕刑罰的必要條件
為權利而斗爭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稅收是“赤裸裸”的利益
維護涉農利益就是維護社會的根基
商家“互掐”不能損害公眾利益
官員的財產與黑社會的高利貸
法律的籃子里裝不下所有的雞蛋
只有權力受到法律約束,政府才不敢胡來
我國應當廢除死刑嗎
司法應當與社會輿論保持合理距離
第七篇 法林育株
合理安排自己的大學學習
大學生活應當是豐富多彩的
主動當愚公是聰明人的做法
后生卻比先生長
好學生,好爸爸
一件小事
每個人都可以有好口才
辯論并快樂著
所謂專家
男女之間有真正的友誼嗎
必要的忘卻是一種生存方式
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是痛苦的
要有“狼”的精神,但要過“人”的生活
維護做人的底線就必須有所擔當
榮耀過后的自豪與反思
你撿哪張錢
認定了目標就要專心致志
去向往的地方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
第八篇學法者說(附錄)
那是個特別令人懷念的歲月
人生的交集
老師辯論賽我
來路與前程
一次特別的考試
“法理對話錄”之我見
法理學教學實踐中的問題與對策
一個人面對真實的自己有多難
自由與責任
信息時代,我們該如何當教師(代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