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3435
- 書名:在事實與規范之間:關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國的商談理論(修訂譯本)
- 作者:(德)哈貝馬斯著
- 出版社:三聯
- 出版時間:2014年9月
- 入庫時間:2015-4-25
- 定價:70元
- 特價:59.5元,85折,省10.5元!
圖書內容簡介
《在事實與規范之間:關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國的商談理論》作者哈貝馬斯提出對法律和憲法的范式性背景理解加以澄清,它所針對的是法學界日益流行的法律懷疑論,尤其是我怕謂的虛假實在論,它低估了現存法律實踐的那些規范性預設的經驗效用。在我們自17世紀以來不斷進行著的關于政治共同體之法律構成的討論中,還表現出了一種對整個現代笥的道德實踐自我理解。這種自我理解不僅存在于一種普遍主義道德意識的種種證據之中,而且存在于民主法治國的自由建制之中。商談論所要做的工作,是對這種自我理解作一種重構,使它能維護自己的規范性硬核,既抵制科學主義的還原,也抵制審美主義的同化。這是一本非同尋常的著作。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可能是哈貝馬斯最好的著作。
圖書目錄
第一章 作為事實性和有效性之間社會媒介的法律
1.意義與真理:內在于語言之中的事實性和有效性之間的張力
2.內在超越:生活世界和古代世界中對異議風險的處理
3.法律有效性之諸向度
第二章 社會學的法律概念和哲學的正義概念
1.社會科學對于法律的祛魅
2.理性法的回歸和“應當”的軟弱
3.帕森斯與韋伯:法律的社會性整合功能
第三章 法律的重構(1):權利的體系
1.私人自主和公共自主,人權和人民主權
2.道德規范和法律規范:理性道德法和實證法之間的互補關系
3.對基本權利的商談論論證:商談原則、法律形式和民主原則
第四章 法律的重構(2):法治國諸原則
1.法律與政治之間的構成性聯系
2.交往權力與合法的立法過程
3.法治國諸原則和權力分立之邏輯
第五章 法律的不確定性和司法的合理性
1.詮釋學、實在論和實證論
2.德沃金的法律理論
3.法律商談的理論
第六章 司法和立法:論憲法判決的作用和合法性
1.自由主義法律范式的解體
2.規范與價值:憲法法院之自我理解中的方法論錯誤
3.憲法判決在自由主義的、共和主義的和程序主義的政治觀中的作用
第七章 商議性政治:一種程序的民主概念
1.規范性民主模式與經驗性民主模式
2.民主程序和它的中立性問題
3.對商議性政治概念的社會學轉譯
第八章 市民社會和政治公共領域的作用
1.社會學的民主理論
2.一個政治權力循環模式
3.市民社會行動者、公共輿論和交往權力
第九章 法律的范式
1.私法的實質化過程
2.法律平等和事實平等的辯證法:以女性主義的平等政治為例
3.法治國的危機和程序主義的法律觀
附錄一:法律與道德(1986年泰納演講)
第一講 基于合法律性的合法性何以可能?
1.馬克斯·韋伯的法律合理性概念
2.法律的非形式化:三種詮釋
3.法律建制化程序的合理性:一些初步問題
第二講 論法治國的觀念
1.法律的系統自主性?
2.理性和實證性:論法律、政治和道德的相互滲透
3.用法治國觀念代替理性法
附錄二:作為程序的人民主權(1988)
附錄三:公民身份和民族認同(1990)
1.民族國家的過去和未來
2.統一的歐洲中的民族國家和民主
3.移民和富裕沙文主義:一場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