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亮點
卷首語
本期卷首語由著名法學家、《中國法學》前總編輯郭道暉先生題寫,題為《中國法學期刊的時代使命》,從我國法學期刊所處的困境出發,提出法學期刊時代使命的核心內容,堅持“只要是終于人民利益,忠于事業職守,勇于擔當歷史使命,總可以開拓出適度的自由空間,推進法學和法治建設的發展”。
對話欄目
本期對話欄目以“深刻汲取聶樹斌案教訓•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為題,專訪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長、負責該案再審的審判長胡云騰大法官。胡庭長首先回顧了本輪司法改革的重大舉措及其推行狀況,分享了第二巡回法庭的改革措施及其效果,然后圍繞聶樹斌再審案,重點討論了錯案追究制和司法責任制。這些話題除具有重要的學理研討意義外,也深為廣大一線法官所關注,相信此次訪談能夠作出一份及時且真誠的回應。
專論欄目
本期專論圍繞“整合與創制:聚焦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特別邀請到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于安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姜明安教授、武漢大學法學院秦前紅教授、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劉松山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翟國強研究員和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施鵬鵬教授,六位專家對時下正如如火如荼進行中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提供了良議建言,既各有側重,又富有灼見。
思想欄目
當代著名思想史學家金觀濤教授的《現代民族國家與契約社會》一文,立足于軸心文明現代轉型的大歷史觀,指出加爾文宗具有兩種分裂并存的超越視野,一方面其信奉的觀念指向“通過立約來建立國家”,另一方面使得民族認同代替終極關懷,成為應然社會的正當性依據之一,由此造就了信加爾文宗地區作為現代契約社會起源的獨特位置。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李樹忠教授的《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關系的再闡釋》,指出對于十八大以來黨的一些重要主張,應結合國家的法治實踐和黨的制度建設實踐予以體系地把握。文章認為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分屬不同的規范體系,尤其體現在黨紀和國法不能相互替代;國家法律高于黨內法規,黨內法規的要求嚴于國家法律;二者是內在統一的關系,要做好二者的銜接工作。
外交學院法律系教授李紅勃的《到人民法院去:當代中國涉訴信訪的法社會學分析》,從涉訴信訪的法律基礎、運行狀況和法治批判三個角度,對于當下中國涉訴信訪進行了扎實的法社會學分析,文章指出涉訴信訪展現出的問題與困境,反映了中國法制現代化的曲折和艱難。只有打破政治對法律的束縛與捆綁,釋放法律自主性成長的空間,不斷樹立和捍衛司法權威,才能徹底解決涉訴信訪的難題。
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戴昕的《聯署發文、合作研究與法學學術品質的提升》,針對目前法學界對聯合發文進行限制甚至禁止的現象,通過周詳的實證分析指出,我國法學核心期刊不應采取、堅持拒絕刊發聯署論文的規則,因為這會在很大程度上妨礙了合作研究的有效開展,不但無助反而可能妨礙法學研究的進一步改善和提高,。
中南大學法學院教師王進文博士的《“人的尊嚴”義疏:理論溯源、規范實踐與本土化建構》,從人的尊嚴的思想脈絡入手,溯源式地考察人的尊嚴從道德哲學轉化為憲法規范的歷程,依托立法最為典型的德國《基本法》,從教義學的角度對其在憲法上的功能做出分析,主張尊重多元價值,以憲法基本精神為指導,建議將人的尊嚴明文入憲,構筑人的尊嚴保護的憲法依據。
清華大學法學博士李謙的《人格、隱私與數據:商業實踐及其限度——兼評中國cookie隱私權糾紛第一案》,通過深入剖析案件事實和法律爭點,細致解讀終審判決書,揭示案件中所蘊藏的理論線索。文章嘗試總結出當前數據商業實踐的功能和意義,批判性地指明其對數據權利構造及法律理論的銷蝕作用,會造成法律賦權空洞化,難以應對急劇變化的數據商業實踐。
影像欄目:淮安府署
本欄目圖文資料由清華大學法學院張建偉教授提供。
批評欄目:
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季衛東教授撰寫《韋伯的憲法設計與國家監督體制》一文,系對德國著名歷史學家蒙森著作《馬克斯•韋伯與德國政治1890-1920》的閱讀筆記,對于當下正在進行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富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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