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關于修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書式的通知
工商總局關于修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書式的通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工商總局關于修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書式的通知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協議
5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
6 前置審批文件或證件
7 其他有關文件
8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依據設立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協議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6、第5項指全體合伙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應當列明其經營范圍。并說明其中每個項目屬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項目名稱及類別。如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需要在登記前經批準的,說明批準情況,所填表格附后。
7、第6項指有關前置許可的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書復印件。
8、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38】外商投資合伙企業類型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協議
5 其他有關文件
6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依據設立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協議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變更合伙企業類型等登記事項的,有關申請文書的簽名應當經過中國法定公證機構的公證。
6、第5項指合伙企業變更類型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格式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應提交相應證明。
7、合伙企業類型填寫“普通合伙企業”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或者“有限合伙企業”。
8、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39】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合伙人姓名(名稱)變更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協議
5 合伙人姓名(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
6 其他有關文件
7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依據設立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協議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6、第5項指法定登記機關出具的準予其企業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外方合伙人的企業姓名(名稱)變更證明文件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后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合伙人的名稱變更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變更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稱等登記事項的,有關申請文書的簽名應當經過中國法定公證機構的公證。
7、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40】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合伙人住所變更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協議
5 合伙人住所變更的證明文件
6 其他有關文件
7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依據設立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協議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6、第5項指法定登記機關出具的準予住所變更的證明文件。外方合伙人的境外住所變更證明文件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后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合伙人的住所變更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
7、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41】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合伙人承擔責任方式
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協議
5 其他有關文件
6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依據設立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協議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變更承擔責任方式等登記事項的,有關申請文書的簽名應當經過中國法定公證機構的公證。
6、第5項外國合伙人由有限合伙人變更為普通合伙人的,還應當提交資信證明。
7、承擔責任方式填寫“無限責任”或者“特殊普通合伙人責任”或者“有限責任”。
8、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42】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認繳出資數額變更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協議
5 全體合伙人對各合伙人認繳出資的確認書
6 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或證明文件
7 其他有關文件
8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依據設立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協議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變更認繳出資數額決定書的簽名應當經過中國法定公證機構的公證。
6、第5項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經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外國普通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7、第6項外國合伙人用其從中國境內舉辦的其他企業取得人民幣利潤或者企業轉股、清算、減資、先行回收投資所得等合法取得的人民幣出資的,應當提交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境內人民幣利潤或者其他人民幣合法收益再投資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準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及稅務憑證或者證明。
8、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43】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實繳出資數額變更登記
所需提交文件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對各合伙人認繳出資的確認書
4 其他有關文件
5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經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外國普通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外國人就業許可證。變更實繳出資數額決定書的簽名應當經過中國法定公證機構的公證。
6、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44】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出資時間、出資方式變更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協議
5 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或證明文件
6 其他有關文件
7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依據設立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協議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變更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登記事項的,有關申請文書的簽名應當經過中國法定公證機構的公證。
6、第5項外國合伙人用其從中國境內依法獲得的人民幣出資的,應當提交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境內人民幣利潤或者其他人民幣合法收益再投資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準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7、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45】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合伙期限變更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協議
5 其他有關文件
6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依據設立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協議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6、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46】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入伙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協議
5 新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
6 全體合伙人對新合伙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的確認書
7 資信證明
8 財產轉讓協議
9 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
10 其他有關文件
11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依據設立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協議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6、第5項中方新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并提交原件供核對;中方新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由本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外國新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和境外住所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后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后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新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外國新合伙人在國內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國內住所證明,無需公證認證。
7、第6項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經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
8、第7項僅適用于新入伙的外國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的情形。資信證明,即資本信用證明書,由與該外國合伙人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
9、第8項僅適用于通過受讓原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部分或全部財產份額的情形。
10、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47】外商投資合伙企業退伙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協議
5 全體合伙人對各合伙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的確認書
6 其他有關文件
7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依據設立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協議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6、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48】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備案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備案事項 文件名稱
分支機構 1、《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備案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3、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4、其他材料;5、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撤銷分支機構的還需提交分支機構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分支機構變更名稱的,提交分支機構《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和分支機構變更后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外國合伙人
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 1、《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備案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3、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清算人(變動)
備案 1、《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備案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3、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清算人名單;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不涉及登記事項的合伙協議修改 1、《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備案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3、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協議;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其他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49】外商投資合伙企業注銷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注銷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注銷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5 刊登清算公告的報刊
6 分支機構的注銷登記證明
7 其他相關文件
8 營業執照正、副本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第4項的清算報告中應當載明已經辦理完結的稅務、海關納稅手續的情況。
5、第5項應包括刊登清算公告的報紙報樣。
6、第6項在異地設有分支機構的合伙企業,應當提交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登記機關核發的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決定書。
7、企業屬于被人民法院裁定破產、被行政機關責令關閉、被吊銷執照或被撤銷而注銷的情形,還應提交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外商投資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的文件。
【50】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設立分支機構的決定書
4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委派執行分支機構事務負責人的委托書及其身份證明復印件
5 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
6 前置審批文件或證件
7 其他有關文件
8 隸屬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合伙企業印章)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上述文件若用外文書寫,需提交加蓋翻譯單位印章的相應中文譯本。
4、第3項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規定以及合伙企業協議做出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5、第6項指有關前置許可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適用于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的外商投資合伙企業。
【51】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名稱變更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隸屬企業依法做出的決定書
4 其他有關文件
5 隸屬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合伙企業印章)
6 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規定以及合伙企業協議做出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6、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52】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經營場所變更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隸屬企業依法做出的決定書
4 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
5 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規定以及合伙企業協議做出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6、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53】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企業類型變更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隸屬企業依法做出的決定書
4 其他有關文件
5 隸屬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合伙企業印章)
6 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規定以及合伙企業協議做出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6、分支機構變更類型,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格式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7、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54】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隸屬企業依法做出的決定書
4 其他有關文件
5 隸屬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合伙企業印章)
6 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分支機構的經營范圍不得超過其隸屬企業的經營范圍。
6、第3項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規定以及合伙企業協議做出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7、第4項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分支機構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批準文件;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的,應提交相關許可的原件或有效復印件。
8、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55】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負責人變更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隸屬企業依法做出的決定書
4 分支機構負責人任免書及其身份證明復印件
5 其他有關文件
6 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項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規定以及合伙企業協議做出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6、第4項指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委托書或者依據合伙協議作出的任免決定。
7、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56】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經營期限變更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1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 隸屬企業依法做出的決定書
4 其他有關文件
5 隸屬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合伙企業印章)
6 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規范要求:
1、本申請書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分支機構的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其隸屬企業的經營期限。
6、第3項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規定以及合伙企業協議做出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
7、變更核準后,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57】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注銷登記
提交材料規范
序號 文件名稱
工商總局關于修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書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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