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召利 ]——(2020-6-26) / 已閱25774次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第四十條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9〕5號)第六條 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對格式條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內容,在合同訂立時采用足以引起對方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識,并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格式條款予以說明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所稱“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對已盡合理提示及說明義務承擔舉證責任。
通過對比可知,《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條款的法律規則:(1)完善了對格式條款的定義,增加了“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限定語,適當擴大了格式條款的適用范圍;(2)完善了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的法律后果,其法律后果是格式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而非格式條款無效。存在疑問的是,該條款與第四百九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無效情形有何差異?難道是只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的情形,才可以適用第四百九十六第二款的規定,必須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才能成為合同內容?(3)完善了格式條款的無效情形,例如增加了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
(8)新增懸賞廣告的法律規則。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條 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特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的,完成該行為的人可以請求其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 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完成特定行為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懸賞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通過對比可知,《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條屬于新增條款,吸收了《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三條的規定。存在疑問的是,懸賞廣告是合同行為還是單方行為?筆者認為,懸賞廣告的規定雖然位于“合同的訂立”一章,但是從法律性質而言,懸賞廣告應當屬于單方允諾,這有利于保護不知道該廣告存在的人的利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利益。
(9)新增未生效合同的報批義務相關條款的獨立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十七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外商投資企業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法釋〔2010〕9號)第一條 當事人在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過程中訂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經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機關批準后才生效的,自批準之日起生效;未經批準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當事人請求確認該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經批準而被認定未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當事人履行報批義務條款及因該報批義務而設定的相關條款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法〔2019〕254號)37。 【未經批準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某類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生效的,如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法律規定購買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5%以上股權須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依據《合同法》第44條第2款的規定,批準是合同的法定生效條件,未經批準的合同因欠缺法律規定的特別生效條件而未生效。實踐中的一個突出問題是,把未生效合同認定為無效合同,或者雖認定為未生效,卻按無效合同處理。無效合同從本質上來說是欠缺合同的有效要件,或者具有合同無效的法定事由,自始不發生法律效力。而未生效合同已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對雙方具有一定的拘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撤回、解除、變更,但因欠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特別生效條件,在該生效條件成就前,不能產生請求對方履行合同主要權利義務的法律效力。
38.【報批義務及相關違約條款獨立生效】須經行政機關批準生效的合同,對報批義務及未履行報批義務的違約責任等相關內容作出專門約定的,該約定獨立生效。一方因另一方不履行報批義務,請求解除合同并請求其承擔合同約定的相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39.【報批義務的釋明】須經行政機關批準生效的合同,一方請求另一方履行合同主要權利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向其釋明,將訴訟請求變更為請求履行報批義務。一方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經釋明后當事人拒絕變更的,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但不影響其另行提起訴訟。
40.【判決履行報批義務后的處理】人民法院判決一方履行報批義務后,該當事人拒絕履行,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仍未履行,對方請求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一方依據判決履行報批義務,行政機關予以批準,合同發生完全的法律效力,其請求對方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行政機關沒有批準,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可履行性,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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