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平 ]——(2018-12-26) / 已閱28380次
首先,在新的醫療體系下,醫院的逐利動機極易造成患
者的不滿。當前各大醫院的醫護人員都有追求經濟效益的
壓力和動機,其具體表現就在部分患者身上出現了過度醫
療現象。過度醫療的結果往往是,提高了患者對疾病治療
的期望,而當診療結果沒能達到預期時,極易引發患方的怨
氣,產生矛盾糾紛。其次,醫院診療水平和醫護人員本身職
業素養存在差異。受醫療資源限制,現階段我國不同類別
的醫院醫療技術存在較大差異,醫生的職業素養、醫德醫風
表現也參差不齊。有的醫生疏忽大意或過于自信,導致失
誤率較高。一些城市的三甲醫院由于就診病人數量過多,
醫護工作人員工作壓力過大,容易造成身心疲憊,工作責任
心下降,由此容易出現工作差錯;在與患方告知解釋時有的
醫護人員表現出不耐心,不尊重患者情況。這些都容易引
發醫患糾紛。第三,一些醫院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識和醫患
糾紛風險意識,出現矛盾糾紛時不能很好地協調公安機關
等部門進行調查和有效處置,很多采取“私了”的方式,難以
達成依法規范處置的共識。
化解醫患沖突的法治路徑*趙 新 河
2014 年 12 月 中 州 學 刊 Dec. ,2014第 12 期( 總第 216 期) 【法學研究】
應當以正當醫療風險為由而免予責罰醫療方。
從四個方面進行判斷:( 1) 事件中的醫療措施是否符合現代醫學理論發展水平并在臨床實踐中得到公認。( 2) 該醫療措施的實施是否遵循了生命安全、健康保護、醫療成本等方面的利益衡量原則。( 3) 實施該醫療措施是否風險較小,是否進行了利害權衡。( 4) 該醫療措施的實施是否充分尊重了患者方的知情同意權。符合上述要求的醫療措施具有正當性,從法律上考量,應當認為行為人盡到了醫療注意義務,其行為即使產生了不良醫療結果,也應認定為正常醫療風險
解決醫患矛盾的路徑探析———以吉林省為視角
□ 閆 英(中共吉林省委黨校 , 吉林 長春 130012)
知情權未能得到實現。醫務人員在臨床診治過程中,或由于責任心不強,或由于工作太忙,或出于“即使告訴他們也聽不懂”的想法,都沒能很好地維護患者的知情同意權。患者對自身諸如診斷、治療方案、醫藥費用的不完全知情,不僅不利于自身疾病的康復,而且極易成為引發醫療糾紛的導火索。
醫患矛盾的根源在于利益的沖突。“各種利益之間的沖突或競爭,起源于個人之間、群體之間、社群之間或社會中的人們之間的矛盾和沖突, 以及個人在努力實現各種請求、要求和欲望時與群體、社群或社會之間的沖突。”
淺談院前急救醫患糾紛的原因及防范策略
曹昌權
院前急救是指患者從現場到醫院之前的就地搶
救、監護運送至醫院的過程,是由經過專業訓練的人
員所進行的一項醫療活動。急救患者大多具有病情
緊急危重、時間性強、可控性小、隨機性大、涉及病譜
廣、病死率高等特點,醫護人員在提供急救的整個過
程中稍有不慎,就會引發醫患糾紛。
院前急救醫患糾紛的常見原因
1.1 通訊不暢\車輛耽擱\急救物品準備不足\患方因素\醫護人員急救技術不過硬,應急能力差\醫護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與患方溝通不足
院前醫患糾紛的防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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