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9275
- 書名:集體勞動關系法律實證研究:以集體協商為例
- 作者:王黎黎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8年10月
- 入庫時間:2018-11-8
- 定價:76
圖書內容簡介
以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為例,集體勞動關系調整的立法模式為“協約自治”,即由職工方與企業方自主決定勞動條件,并予以實施。在實踐中,啟動協商程序的主要因素是政府推行與職工訴求;協商商談過程,主要表現為政府主導或企業統合;在協議審查中,政府超負荷的工作量由地方總工會巧妙分擔;在協議履行階段,政府、地方總工會分別開展靈活多樣的評比、巡視活動,激勵和督促了集體協議的履行。所以,工資集體協商實踐反映的集體勞動關系調整的實際模式為“統合協作”,即政府統籌治理,職工方、企業方、地方總工會三方協同合作的“一方統合,三方協作”的模式。這種新型調整模式的出現,是由于我國正在經歷由“國家統合”向“協約自治”過渡的勞動法制模式轉換而引起的正常現象。
圖書目錄
目錄
緒論
第一節研究的維度:選題及其意義
第二節研究的起點:國內外研究現狀評述
一、工資集體協商實際規則的研究
二、我國集體勞動關系法律調整的研究
三、現有研究的評價
第三節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方法
第一章協約自治:集體勞動關系調整的立法模式
第一節治理策略的立法選擇:協約自治
第二節制度功能和理論依據
一、制度功能
二、理論依據
第三節法律關系宏觀構架
一、職工方內部
二、職工方與企業
三、政府與職工方、企業
四、地方總工會與職工方、企業
第四節工資集體協商的法定程序概覽
一、籌備啟動階段
二、協商商談階段
三、協議審查階段
四、協議履行階段
小結從“國家統合”轉換而來的“協約自治”
第二章政府推行與職工訴求:工資集體協商的啟動
第一節籌備啟動立法:合作主義下的工會啟動
一、籌備啟動的模式選擇
二、籌備啟動的具體規則分析
第二節籌備啟動總體實踐:合作主義與多元主義并存
第三節籌備啟動個案分析:政府推行與職工訴求
第四節籌備啟動階段實踐與立法的差異及其理論解釋
一、開啟自治的單一規定與多樣實踐
二、理論解釋:治理策略單一化無法對接勞動關系多樣化
小結勞動關系多樣化下的籌備啟動
第三章政府主導與企業統合:工資的集體協商
第一節協商商談的立法:勞資協約
一、協商商談的模式選擇
二、協商商談的法定規則分析
第二節協商商談的實踐:政府主導與企業統合
一、協商商談實踐模式:四種模式并存
二、協商商談實際規則:兩個主體主宰
第三節協商商談階段實踐與立法的差異及其理論解釋
一、有待落實的“自治規則”
二、理論解釋:制度變遷因素的不足與欠缺
小結制度變遷因素制約的協商商談
第四章政府超負與工會替補:工資集體協議的審查
第一節協議審查的立法:政府獨擔重任
一、集體合同審查的模式選擇
二、協議審查的法定規則分析
第二節協議審查的實踐:政府超負與工會補位
一、工資集體協議審查結果分析
二、地方總工會的預審制度:審查制度的巧妙完善
第三節協議審查階段實踐與立法的差異及其理論解釋
一、自治規則效力確保方式的改變
二、理論解釋:法律推動社會變遷條件的缺乏
小結社會變遷條件影響的協議審查
第五章政府激勵與工會督促:工資集體協議的履行
第一節協議履行的立法:勞資制衡為主
一、工資集體協議效力的法律規定
二、履行監督機制的法律規定
三、違約責任的法律規定
第二節協議履行的實踐:政府激勵與工會督促
一、工資集體協議效力的實踐規則
二、履行監督的實際機制
三、實踐中的違約追責
第三節協議履行階段實踐與立法的差異及其理論解釋
一、勞資自治途徑向企業管理方式的偏離
二、理論解釋:人力資源管理模式的主導
小結作為管理方式的協議履行
第六章統合協作:集體勞動關系調整的實踐模式
第一節制度實踐與立法的總體對比
一、制度功能和理論依據的實踐與立法對比
二、法律關系構架的實踐與立法對比
三、法定程序具體規則的實踐與立法對比
第二節治理策略的實踐展現:“統合協作”
一、實踐中治理策略的獨特性
二、“統合協作”的內涵
三、“統合協作”的特點
第三節“統合協作”出現緣由的理論解釋
一、目前解釋:制度設計者的刻意追求
二、一種新解釋:勞動法制模式轉換中的正常現象
小結“統合協作”的新型調整模式
第七章從“協約自治”到“統合協作”:制度偏差的反思
第一節“協約自治”的運行困局
一、“企業抵觸”的實證分析及引導
二、職工方與企業的溝通障礙
第二節“統合協作”的運行評價
一、脫離“國家統合”的合理路徑
二、走向“協約自治”中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三節集體勞動關系法律調整的制度完善
一、制度功能與理論依據的完善
二、法律關系構架的完善
三、法定程序具體規定的完善
小結走向自治的集體勞動關系
結語:歸納與自省
一、本書基本觀點
二、本書的研究限度
三、有待開始的研究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